2026年新疆联通通信(华为)网络主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直接采购需求公示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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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2026****联通通信(华为)网络主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直接采购,采购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就本次采购内容公示如下:

1.采购项目概况:

1.1采购内容:

本项目为2026****联通通信(华为)网络主设备维保服务采购,具体设备清单如下:

序号

专业(设备)

2026年维保设备量

1

LTE(块)

16300

2

NR(块)

936

3

IPTV(台)

80

4

数据(台)(承载A、B网\BRAS\交换机)

355

5

接入网(台)(OLT、ONU、网管服务器)

1382

6

IPRAN(台)

2970

7

传输(台)(SDH\OTN\同步网)

8114

8

核心网(台)

115

9

智能网(台)(城域网)

20

10

各专业附属设备(台)

65

1.2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1.3 采购预算(不含增值税):****1124.01元。

1.4服务地点:全疆16个地州市(**、**、**、**、**、**、**、**、**、伊犁、博州、**、**、**、克州、**);

1.5项目属性:单项采购项目;

1.6项目类型:服务;

2.供应商名称:****;

3.直接采购论证情况

3.1直接采购的原因: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通信网络主设备维保服务采购,设备原厂商为****,根据需求部门出具的论证说明,本项目需由设备原厂商提供维保服务。属于《中国联通直接采购实施细则》第四条“(四)需向原供应商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的情形,符合直接采购适用条件,故与****进行直接采购。

3.2选择该单位的原因:

(1)本项目采购内容为通信网络主设备维保服务采购,设备原厂商为****,根据需求部门出具的论证说明,本项目需由设备原厂商提供维保服务。属于《中国联通直接采购实施细则》第四条“(四)需向原供应商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的情形,符合直接采购适用条件,故与****进行直接采购。

(2)根据中国****公司发布的《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严禁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在禁入期内参与本次应答。****未被列入中国****公司****公司黑名单(禁入期内)。

4.供应商资格要求:

4.1 资格条件:

(1)应答人必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根据中华人民**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应答人须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承诺函(若应答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提供①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证明材料或②****机关在其《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或③提供在国税网站查找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截图或④以往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不含代开);若应答人为小规模纳税人须承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承诺函)。

(3)业绩要求:应答人须提供2023年4月1日至本项目直接采购需求公示发布之前(发布当日不计入)的**范围内设备维保服务类业绩至少一份。

注:(1)业绩证明材料要求: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合同对应【任意一张】发票扫描件,框架合同须提供①合同关键页+订单关键页+订单对应【任意一张】发票扫描件或②合同关键页+结算证明关键页+结算证明对应【任意一张】发票扫描件,关键页指首页、采购内容页、金额页、签章页等;(2)业绩时间计取:①单项合同或框架合同签订日期、②订单或结算证明签署日期、③发票开具日期,均须在2023年4月1日至本项目直接采购需求公示发布之前(发布当日不计入)。

(4)信誉要求:①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截至应答截止之日已移出的除外);②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说明:上述①-③项以评审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④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营业执照,应答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机关处罚的,或处于依法宣告破产状态;2023年4月1日至今没有骗取成交、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产品或服务质量问题,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以承诺书的方式体现)。

(5)应****联通****联通黑名单禁入期限内。

4.2 公示期内,若无供应商提出质疑,则按照本项目采购方案制定的规则直接与公示的供应商谈判并签订合同;若收到其他供应商质疑,则由需求部门组织论证,论证后认为质疑成立的,依法采取其他采购方式并重新编制采购方案。

5.发布公示的媒体:

本项目直接采购需求公示在“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6.公示期限:

自2026年3月24日至2026年3月27日止。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向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7.接受异议的联系单位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址:****市**区黄河路168号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市水磨****广场1A座304室

项目负责人:兰春虎、周峰、李晓阳、潘新阳、张紫琼

联系人:潘新阳、张紫琼

联系电话:130****2466、151****3063

邮箱:****@cicdi.cn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潘新阳(130****2466、****@cicdi.cn)

监督部门:****联通****检查委员会

监督电话:0991-****016(24小时录音电话)

监督邮箱:****@chinaunicom.cn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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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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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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