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峡**区日常养护施工沥青混合料采购项目(二次)
询比采购公告
本询比项目****峡**区日常养护施工沥青混合料采购项目(二次) 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采购人为****,项目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现对该项目进行询比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与。
1.1采购项目名称:****峡**区日常养护施工沥青混合料采购项目(二次);
1.2 项目编号:****;
1.3 采购人:****;
1.4 采购代理:****;
1.5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已到位;
1.6成交供应商数量:一家;
1.7 采购项目概况:****峡**区日常养护施工沥青混合料采购项目(二次);
1.8最高限价:487500.00元。
2.1采购范围:本项目共划分为1标段,具体内容详见下表。
|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金额(元) |
备注 |
| 1 |
沥青混合料 |
AC-16C |
吨 |
300 |
480 |
144000 |
工区自己运输不含运费 |
| 500 |
570 |
285000 |
连霍高速**峡西段K810-K845+500(含运费) |
||||
| 100 |
585 |
58500 |
连霍高速****段 K845+500-K901+030(含运费) |
||||
| 合计 |
487500 |
||||||
注:(1)以上价格包含:原材料、出库价、装载费以及各种税费、保险费、检测费(含外委检测费用)等相关的一切费用和其他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
(2)以上数量为估算数量,最终结算数量以实际数量为准,供货详情见询比采购文件;
(3)以上清单中的材料均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及本次询比采购文件中的技术标准要求。
2.2交货期:供货单位应于合同生效之日至2026年12月31日,根据采购人实际施工需要分批发货。如在2026年12月31日之前数量增加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单价不变),本合同供货清单中供货数量为暂定数量,不作为最终结算数量依据,最终结算数量以经甲方代表签字认可的乙方实际供应数量为准。如果乙方不能按期交付货物,乙方应支付甲方逾期交货违约金,每逾期一日违约金为合同总价的1%,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3交货地点:**省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2.4质量要求:沥青混合料应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20)、《公路沥青路面养护技术规范》(JTG5142-2019)及《公路沥青路面设计规范》(JTGD50-2019)、《公路工程沥青及沥青混凝合料试验规程》(JTG E20-2011)要求以及最新颁布的国家、行业技术标准。
3.1企业要求:供应商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备与本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等扫描件);
3.2业绩要求:近3年(2023年03月0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累计完成合同金额不低于20万元沥青混合料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协议书、结算发票及发票真伪查询结果截图);(供应****总局**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网址:https://inv-veri.****.cn/index.html,供应商所提供发票查询截图应无涂抹,保证购买、销售双方信息清楚完整);加急标书代写
3.3财务要求:本项目不做要求;
3.4信誉要求:
3.4.1供应商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注:相关信息以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为准;
3.4.2企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企业单位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n/),【专项查询】-【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s://zxgk.****.cn/shixin/)查询单位负责人和企业(提供查询截图或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专项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企业;
3.4.3企业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s://www.****.cn/)查询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3.4.4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3年(2023年03月0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日)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加急标书代写
3.4.5本次询比不接受存在“响应人须知”第1.3.2项情形之一的响应人;
3.5其他要求:
3.5.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单位参加;
3.5.2供应商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询比: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②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③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存在以上条款情况的,均按无效响应处理;
3.6本项目不接受报名的其他事项(声明事项)
3.6.1被****集团有限公司或所属单位列为黑名单单位或禁止参与投标时限未解除的单位;
3.6.2与****集团有限公司或所属单位发生过或正在进行法律诉讼的单位,或**项目存在未决交通事故的单位;
3.6.3供应商提供的任何一项证明材料经采购人查实属于伪造、编造的;
3.6.4被证实在其他项目存在不合格工程或被驱逐出场经历的;
3.6.5被证实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
3.6.6围堵过****集团有限公司或所属单位及其主管单位或恶意上访的;
3.6.7在以往材料供应中不完全履行合同要求涨价等不良行为的;
3.6.8在以往材料供应中以种种理由为借口恶意拖延工期的;
3.7一个制造商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与投标,若制造商参与投标,授权代理商参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投标文件无效,若代理商参与投标,须提供制造商授权委托书。
4.1 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于2026年03月24日至2026年03月27日,使用企业账号登录“**交**光招采服务平台(http://www.****.cn:8895/oa/html/index.html)”下载电子询比采购文件(首次登陆须完成注册);
4.2 具体操作:复制网址(http://www.****.cn:8895/oa/html/index.html)在浏览器打开-点击【供应商】(登录后页面跳转)-【公告公示】-【采购公告】,查询项目公告信息点击“我要报名”(报名多标段的需要选择对应标段参与);具体操作详见“**交**光招采服务平台网站—帮助中心—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
4.3 供应商在下载采购文件时,须通过**交**光招采服务平台缴纳采购文件费用,标准为500元/标段,仅接受公对公转账,不接受个人转账,逾期未缴费的视为放弃参与。请各潜在供应商在缴费前认真审阅本项目资格要求,确认本单位具备条件后再行购买,采购文件一经售出,不予退还。供应商缴费后应及时登录系统维护开票信息,财务部门将在项目开标结束后3至5个工作日内,根据供应商在系统内预留的开票信息汇总开具发票,并发送至预留邮箱或以短信形式通知至预留手机号;加急标书代写
4.4 有意向的供应商请到**交**光招采服务平台网站—**交**光招采服务平台网站CA在线办理指南—办理CA密钥(请根据项目情况自行考虑CA办理周期)。电子标服务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6年03月30日14时30分;
5.2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交**光招采服务平台(http://www.****.cn:8895/oa/html/index.htm1),供应商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PDF电子签章软件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签章,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交**光招采服务平台”上传,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未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6.1开标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2开标地点:**交**光招采服务平台远程开标室(**市郑东新区中国人保大厦16楼1608室);
6.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各供应商应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响应截止时间之前30分钟内,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电子签到操作,未签到的采购人有权拒收响应文件,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响应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供应商应在解密时间内插入CA锁,输入密码进行解密;如果在解密时间内解密失败,可再次解密,唱标环节供应商需在10分钟内对唱标内容进行确认,如有异议需在对话框提出,如无异议需在对话窗回复无异议,供应商应在开标当天及时关注本项目的情况,如遇问题,请拨打咨询电话:0371-****0050;
6.4具体事宜详见“**交**光招采服务平台—帮助中心—供应商操作指南”。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询比采购公告同时在《**交**光招采服务平台》、《****集团招标采购服务平台》上发布;对于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8.成交结果及相关事宜
成交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成交通知书将推送到《**交**光招采服务平台》供应商系统内,供应商收到短信通知,登录《**交**光招采服务平台》缴纳代理服务费后下载成交通知书。
采购人:****
联系地址:**省**市**区****收费站南院
联系人:史女士
电话:0398-****819
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地址:**市郑东新区CBD商务外环路24号(中国人保大厦)16楼1608室
联系人:彭先生
电话:0371-****2513
邮箱:****@163.com
监督:****纪检
联系地址:连霍****收费站南院
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0398-****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