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北调工程**支线工程用地专项编制技术服务
成交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
公示结束时间:2026年3月26日
一、评审情况
****水北调工程**支线工程用地专项编制技术服务:
1、成交候选人基本情况
成交候选人第1名:****;最后报价:¥798000.00元;服务期限:自工程启动至相关规划审批手续全部办理结束为止。
成交候选人第2名:******公司;最后报价:¥805000.00元;服务期限:自工程启动至相关规划审批手续全部办理结束为止。
成交候选人第3名:舜土(北****公司;最后报价:¥808000.00元;服务期限:自工程启动至相关规划审批手续全部办理结束为止。
2、成交候选人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成交候选人(****)的项目负责人:张庆华
成交候选人(******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张博
成交候选人(舜土(北****公司)的项目负责人:暴婕
3、成交候选人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成交候选人(****)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成交候选人(******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成交候选人(舜土(北****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4、成交候选人的评审情况
成交候选人(****)的评审情况:综合评分为90.67分;
成交候选人(******公司)的评审情况:综合评分为77.74分;
成交候选人(舜土(北****公司)的评审情况:综合评分为71.96分;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对评审结果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文件发送邮件至邮箱****@126.com。
注意事项:
1.异议必须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提出方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和理由;
(3)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响应文件中的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下列异议将不予受理:
(1)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的。
5.异议提出方不得以质疑/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异议,阻碍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
三、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纪委。
四、联系方式:
(1)采购人:****
地址:**市**区车公庄西路21号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10-****3199
(2)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车道沟青东商务区C座7层
联系人:孟工
联系电话:010-****3379
邮箱:****@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