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有关公开环境信息和强化社会监督的规定,为更好的征求公众的意见,现将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多金属综合回收项目
建设地点:**省**市新材料产业园2号地块
项目性质:**
总投资:30000万元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拟投资30000万元,废靶材回收300T/年高纯铟、年处理12万T烟尘、渣料、从中提取氨法电锌30000T/年、电解铜3000T/年、原生高纯铟200T/年、高纯二氧化锗30T年、高纯氧化镓10T/年、高纯碲100T/年、高纯锡2000T/年。
二、工程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联 系 人:王总
邮箱: ****@qq.com
三、环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公司
联 系 人:侯工
电话/传真:0871-****3808
邮箱:****@qq.com
四、环评工作的主要内容
评价单位将按《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国家和我省环保法规的要求,以环评导则为指导,结合本项目的特点,充分利用已有资料,补充必要的现状监测,结合项目区域**、环境特点开展工作,对项目建设、污染物排放等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分层次地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减轻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范围:建设项目所在地及周围居民、企事业单位等。
主要事项:您对当地环境现状的看法;您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本项目实施对您的影响;您对本项目建设最关心的环境问题;您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等。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进入以下链接下载调查表并填写,可采用邮件或信件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交。
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和方式
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个人或单位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和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环评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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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