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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中心、一基地”项目(一期)水电、消防工程配电箱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 | |
| “三中心、一基地”项目(一期)水电、消防工程配电箱采购项目 | ||
| 竞争性磋商 | 招采类型货物采购类 | |
| 2026-03-25 17:00:00 | 变更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 标书代写2026-03-30 10:00:00 | |
| 2026-03-30 10:00:00 | ||
“三中心、一基地”项目(一期)水电、
消防工程配电箱采购项目第一次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三中心、一基地”项目(一期)水电、消防工程配电箱采购项目
2.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3月19日
二、变更信息
1.变更事项:√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 □招标结果
2.变更内容:
(1)招标文件第八章中“3.3.2综合评分明细表”中
| 序号 |
评分因素及权重 |
分值 |
评分标准 |
备注 |
| …… |
||||
| 4 |
业绩 15% |
15分 |
供应商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类似业绩的,每提供一个项目的证明材料得5分,最高15分。 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②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备案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则视为该业绩无效。 |
|
| …… |
||||
变更为:
| 序号 |
评分因素及权重 |
分值 |
评分标准 |
备注 |
| …… |
||||
| 4 |
业绩 15% |
15分 |
供应商自2023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业绩的,每提供一个项目的证明材料得5分,最高15分。 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①中标(中选)通知书复印件或成交通知书复印件或合同复印件,②合同期内的部分或全部发票复印件。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则视为该业绩无效。 |
|
| …… |
||||
3.变更日期:2026年3月2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 购 人:****
通讯地址:**省**市**区镇泰路顺达新村44号3层
邮 编:637000
联 系 人:姚先生
联系电话:131****1933
招标代理机构:****
通讯地址:**市**区丝绸路51号丝绸大厦2楼
联 系 人:何女士
联系电话:0817-****065
202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