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CEMS设备第三方运维服务公开市场询价的公告
各潜在供应商:
我司拟对**县生活垃圾焚烧发项目CEMS设备第三方运维服务进行招标采购,为确保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设定的科学性与合理性,现公开进行市场询价,作为后续编制招标控制价的参考依据。具体事项如下: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县生活垃圾焚烧发项目CEMS设备第三方运维服务
务建筑规模:总建筑面积:约16949.87平方米
服务地点:**县**滩镇硕儒村下岸109号(****)
设施概况:CEMS全套系统
一、服务内容及要求
第一条 运维服务的内容和要求
1、服务内容:乙方全面负责甲方CEMS设施日常维护、维修、校准、校验、比对等工作,负责附件2(CEMS设施的耗材、配件清单)中的耗材、备件及其他价值5000元之内的耗材、配件等更换,以及高、中、低浓度配套标气等供应,确保烟气连续排放监测系统正常平稳运行和监测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以及设施故障到场应急处理、上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检查配合等工作。
2、服务要求:负责设备运行服务,提供真实的自动监控数据;自动监控设施的标准物的供应和更换,自动监控设施的通讯传输,自动监控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故障维护,自动监控设施校检,自动监控设施软件正常升级维护,自动监控设施运行档案建设;按照相关规定报送统计报表,接受环保部门监督检查和考核等。
第二条 设备系统维护(含下表)
| ******公司 PS7400-F 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 |
|||
| 系统组成 |
型号 |
运维参数 |
备注 |
| ABB傅里叶气体分析仪 |
MBGAS-3000 |
SO2、NOx、NO2、NO、HCl、CO、NH3 |
基于傅里叶红外变换原理多组分分析 |
| 粉尘仪 |
LSS2004-AE |
烟气浓度 |
|
| 温压流速仪 |
PT-1D(PDS) |
温度、压力、流速 |
|
| 氧化锆 |
GMS10WH-H |
O2 |
|
| 数采仪 |
W5100HB-III |
根据环保局要求配置上传数据 |
|
| 其他 |
1、与上述几台设备相关的软件(如组态软件、操作界面等)、硬件(如取样探头、工控机、打印机等)、配套配件(如各种阀门、法兰、密封圈、气瓶、管道、滤芯、标准气体、机柜、采样传输单元、吹扫单元、样气处理单元、电源模块、控制模块等) 2、具体详见厂家提供CEMS相关系统说明书 |
||
第三条 CEMS系统例行维护
1、每日巡检维护项目
每日由专职调阅人员调阅监控数据及设备运行状态参数,当日到达现场开展针对性的维护巡检项目:
l (1)每日对空气除水净化器进行排水、气源压力(0.4-0.6MPa)检查及质量确认(无水、无油、无尘)。
l (2)观察样品流量当前值是否为 200±10L/H 。
l (3)观察各加热部件温度是否都在 180℃左右,气室压力是否正常。
l (4)观察仪表指示灯颜色:正常情况下电源指示灯(左一)应常亮绿灯;硬件指示灯(中间)应常亮绿灯;通讯指示灯(右一)应为琥珀色不断闪烁。
l (5)检查吹扫系统工作状态,保证吹扫系统24小时连续不间断工作,避免各光学元件遭受烟道烟气热侵蚀,减缓光学元件被污染速度,吹扫系统有故障时及时排查解决。
2、定期巡检服务(1次/每周)
巡检内容:
(1)检查设备及辅助设备运行状态、主要技术参数是否正常,并做好记录;
(2)检查站房电路、通讯系统是否正常、数采仪数据是否与国发平台、省平台、市平台一致;
(3)检查空气净化器系统反吹气体流量是否正常;
(4)对于使用气体钢瓶的设备,检查气密性、气压是否达到要求;
(5)检查数据传输系统,看设备和数采仪、上位机是否一致;
(6)对于没有自动调零、校正功能的设备进行手动调零、校正;
(7)站房环境清洁,各类辅助设备检查,保证设备所需的温度、湿度等正常运行环境;
(8)检查气体钢瓶上是否有“MC”标志认证、合格证、气体标识、含量及气体组分等,是否过期;
(9)对烟气排污口使用有“MC”标志认证、合格证、99.999%的高纯氮气做背景图一次,并做好记录;
(10)检查皮托管流量计、流量差压变送器、烟气温度、氧化锆及烟气中的含氧量是否正常。
(11)每周进行烟气在线自动监测系统零漂、跨度校准,校准完后及时填写《烟气在线自动监测系统零漂、跨漂校准记录表》,具体测试方法及表格数据算法查《HJ/T 75—2017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中固定污染源烟气 CEMS 主要技术指标调试检测方法第A2项。
3、定期维护服务(1次/月)
维护内容:
(1)清洗取样系统管路、内部管路、各类探头;
(2)对烟尘仪的光路系统进行清洁,如有误差则每周清洁;
(3)对烟气在线现场取样探头进行吹扫;
(4)检查各类设备转换系统、曲线是否适用,必要时进行修正;
(5)对数据存储、控制系统运行状态进行检查;
(6)检查设备接地情况、站房防雷措施。
4、定期维护服务(1次/季)
维护内容:
(1****实验室与自动监测设备间的比对服务;设备重复性、量程漂移实验,实验结果符合验收规范指标;
(2)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全系统的校准,要求零气和标准气体与样品气体通过的路径(如采样探头、过滤器、洗涤器、调节器)一致,进行零点和跨度、线性误差和响应时间的检测;
(3)做好实际数据与环保季度监测数据的比对,并做好记录;
(4)检查各类过滤装置、活塞、密封圈、内部导管、连接头是否工作状态,必要时进行更换;
(5)检查设备其他常用易耗品工作状态,进行定期更换;
(6)每3个月更换恒温箱的过滤芯,更换前后要有照片记录且保留原零件,并以纸质档或电子档形式告知甲方;
(7)每3个月必须更换空气净化的反吹气体的滤芯,根据使用情况必要时提前更换,并做好记录,有更换前后照片;
(8)每3个月必须更换现场探头滤芯和取样探头密封圈,(一组是大小不同的五根密封圈)更换前后要有照片记录且保留原零件,要记录清晰,并有更换的前后照片;
(9)检查各类阀、泵、探头工作状态(必须对探头取样筒进行清理),必要时进行更换;
(10)检查数据存储、通讯系统工作状态,做好数据备份,保证数据不丢失。
(11)定期对数采仪、电脑主机、分析仪主机用仪用气吹扫干净,如因未及时清扫导致在线设备故障,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
5、定期维护服务(1次/年)
维护内容:
(1)整体系统进行全面检查、维护,如需停用检查的,需事先报环保部门批准。
(2)配合环保部门,接受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抽检及校验。
第四条 设备故障维护
维护内容:
(1)建立设备应急处置机制,针对各型号设备制定相应的处置办法,备齐相应配件及诊断工具。在故障发生后30分钟内实施远程故障响应,无法远程修复的在故障发生后2小时内根据预判故障类型携带备件、备机赶到现场处理,预判在故障发生后6小时内仍无法排除的,应提前安排人员安装调试备机或实施人工监****环境保护部令第19号,设备发生故障后5个工作日内修复,停运期间采用手工监测等方式报送数据的要求)。
(2)更换分析仪主要装置或整机,应重新调试校准后方可投入运行,并于5天内向属地环保部门、市环保局提交备案登记表和验收申请,根据环保部门要求办理验收手续。
(3)加强与污染源企业的联系,提前做好设施停用、启用、拆除等情况的前期准备工作,并及时向环保部门进行报告。
(4)在规定时限完成数据处理、报备事项凭证上传,配合环保部门进行数据审核,月数据传输有效率达到90%以上。
第五条 设备、零配件及易耗品的更换
(1)当设备系统无法满足运行技术指标或影响环保部门运维考核指标;
(2)一年内因设备故障问题导致两次监督比对不合格,乙方提出评估报告给予建议更换;
(3)更换烟气监测系统,需由乙方负责采购、安装、****环保局验收后再投入运行。
(4)乙方负责对整个CEMS系统中涉及的所有主要设备、零配件、标气和易耗品等的维修更换,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的清单内容,在服务期限内不因价格等因素而变更清单内容;有价格争议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1)需更换5000元(含)以上的设备、零配件,由乙方提出需求,甲方向乙方定向采购,乙方第一时间提供配件进行更换调试,确保系统正常运行,所需费用由甲方按实结算;5000元以下的零配件及易耗品维修更换,所需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如更换后仪器仍因故障无法正常工作时,乙方经检修后可提出再次更换其他配件需求,直至故障修复,确保仪器及时恢复正常运行,但此类繁冗故障每个月不得超过2次;
3)所有更换的5000元以下的零配件和易耗品必须是原厂家的原装配件,严禁使用仿制品代替;
4)针对常用及使用频率较高的易损易耗品,我方采用“一备一用方案”,以满足保障运维工作的需求。
5)若5000元之内而乙方未及时采购备足,导致自动监控设施设备未正常运行的,按规定进行考核。
| 备品备件详细清单 |
||||||
| 序号 |
备件种类 |
备件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建议维护更换周期 |
| 1 |
取样探头 |
取样探头 |
台 |
1 |
整体取样探头,除探杆 |
五年以上 |
| 2 |
光源 |
傅立叶红外光源 |
台 |
1 |
光源 |
根据衰减情况,2~3年 |
| 2 |
取样探头 |
探头滤芯 |
个 |
1 |
高精复合过滤器 |
消耗件 |
| 3 |
取样探头 |
探头过滤芯组件 |
套 |
1 |
过滤芯座及手柄 |
消耗件 |
| 4 |
取样探头 |
探头滤芯密封圈 |
个 |
1 |
GF材质,棕色 |
消耗件 |
| 5 |
取样探头 |
探头外吹密封圈 |
个 |
1 |
GF材质,棕色 |
消耗件 |
| 6 |
取样探头 |
探头内吹密封圈 |
个 |
1 |
GF材质,棕色 |
消耗件 |
| 7 |
取样探头 |
探头加热棒 |
根 |
2 |
探头加热,180±5℃ |
两年以上 |
| 8 |
取样探头 |
单向阀 |
个 |
1 |
进探头标气用 |
两年以上 |
| 9 |
取样探头 |
铂电阻 |
根 |
1 |
测温,反馈至预处理系统 |
一年以上 |
| 10 |
取样探头 |
高温气动阀 |
个 |
1 |
控制采样 |
一年以上 |
| 11 |
取样探头 |
气动阀加热棒 |
根 |
1 |
高温气动阀加热 |
一年以上 |
| 12 |
取样探头 |
探头杆 |
根 |
1 |
1米,其他长度需定制报价 |
三年以上 |
| 13 |
反吹柜 |
二位三通电磁阀(常闭) |
个 |
1 |
控制探头气动阀开/关 |
一年以上 |
| 14 |
反吹柜 |
反吹电磁阀 |
个 |
2 |
探头内吹及外吹用 |
一年以上 |
| 15 |
反吹柜 |
反吹减压阀 |
个 |
1 |
粉尘仪吹扫减压阀 |
一年以上 |
| 16 |
反吹柜 |
反吹球阀 |
个 |
1 |
流速仪吹扫判断阀 |
一年以上 |
| 17 |
反吹柜 |
过滤减压器 |
个 |
1 |
压缩空气过滤减压 |
一年以上 |
| 19 |
取样管线 |
一体化伴热管 |
米 |
50 |
PTFE 3*φ6 |
两年以上 |
| 20 |
取样管线 |
铂电阻 |
根 |
1 |
测温,反馈至预处理系统 |
两年以上 |
| 21 |
取样管线 |
伴热带终端 |
个 |
1 |
伴热带终端 |
两年以上 |
| 22 |
SC模块 |
SC模块 |
个 |
1 |
SC模块/铸件 |
两年以上 |
| 23 |
SC模块 |
铂电阻 |
根 |
2 |
测温,反馈至预处理系统 |
一年以上 |
| 24 |
SC模块 |
温度开关 |
个 |
1 |
SC模块用 |
一年以上 |
| 25 |
SC模块 |
O型圈 |
个 |
1 |
SC模块用 |
消耗件 |
| 26 |
SC模块 |
O型圈 |
个 |
1 |
SC模块用 |
消耗件 |
| 27 |
SC模块 |
O型圈 |
个 |
1 |
SC模块/氧化锆密封圈 |
消耗件 |
| 28 |
SC模块 |
加热棒 |
根 |
2 |
SC模块加热 |
消耗件 |
| 29 |
SC模块 |
金属过滤芯 |
个 |
1 |
SC模块/样气过滤 |
消耗件 |
| 30 |
SC模块 |
过滤芯加热棒 |
根 |
1 |
金属过滤芯加热/样气入口 |
消耗件 |
| 31 |
预处理系统 |
射流泵 |
个 |
1 |
提供抽力,样气负压/负荷 |
一年以上 |
| 32 |
预处理系统 |
铂电阻 |
根 |
1 |
测温,反馈至预处理系统 |
一年以上 |
| 33 |
预处理系统 |
射流泵加热棒 |
根 |
1 |
射流泵加热 |
一年以上 |
| 34 |
预处理系统 |
射流泵电磁阀 |
个 |
1 |
射流泵压缩空气控制 |
两年以上 |
| 35 |
预处理系统 |
射流泵减压阀 |
个 |
1 |
射流泵压缩空气减压 |
两年以上 |
| 36 |
预处理系统 |
氧化锆锆头 |
个 |
1 |
氧化锆锆头 |
一年以上 |
| 37 |
预处理系统 |
氧化锆电路板 |
块 |
1 |
氧化锆电路板 |
一年以上 |
| 38 |
预处理系统 |
压力变送器 |
个 |
1 |
SC模块压力监测/控制 |
一年以上 |
| 39 |
预处理系统 |
差压变送器 |
个 |
1 |
SC模块流量监测/控制 |
一年以上 |
| 40 |
预处理系统 |
流量计 |
个 |
1 |
仪表吹扫/外接纯化气 |
一年以上 |
| 41 |
预处理系统 |
报警检测器 |
个 |
1 |
流量计配套/流量低报警 |
三年以上 |
| 42 |
预处理系统 |
报警控制盒 |
个 |
1 |
流量计配套/流量低报警 |
三年以上 |
| 43 |
预处理系统 |
纯化气减压阀 |
个 |
2 |
仪表吹扫/仪表零点/两通电磁阀 |
一年以上 |
| 44 |
预处理系统 |
三通电磁阀 |
个 |
1 |
远程/就地标定/一入两出 |
12个月以上 |
| 45 |
预处理系统 |
三通电磁阀 |
个 |
1 |
标气/纯化气/两入一出 |
12个月以上 |
| 46 |
预处理系统 |
冷干机 |
台 |
1 |
纯化器/纯化气 |
12个月以上 |
| 47 |
预处理系统 |
压缩空气除水器 |
台 |
1 |
0.8MPa/0.48NM3/min/0.1um/99%/G1/2" |
6个月 |
| 48 |
数据处理 |
24V电源 |
个 |
1 |
24V电源 220V 50Hz 240W |
两年以上 |
| 49 |
数据处理 |
骨架电脑 |
台 |
1 |
FTIR控制器/触摸屏电脑 |
两年以上 |
| 50 |
数据处理 |
信号隔离器 |
个 |
5 |
一入二出/根据系统配置选择 |
两年以上 |
| 51 |
数据处理 |
信号隔离器 |
个 |
5 |
一入三出/根据系统配置选择 |
两年以上 |
| 52 |
数据处理 |
信号隔离器 |
个 |
5 |
一入四出/根据系统配置选择 |
两年以上 |
| 53 |
数据处理 |
温控仪表 |
个 |
2 |
四回路温控器/探头/伴热管/SC模块/喷射泵 |
两年以上 |
| 54 |
数据处理 |
固态继电器 |
个 |
2 |
25A/SC模块/喷射泵加热棒 |
一年以上 |
| 55 |
数据处理 |
固态继电器 |
个 |
2 |
40A/探头/伴热管 |
一年以上 |
| 56 |
数据处理 |
模拟量输入模块 |
个 |
3 |
8路模拟量 |
一年以上 |
| 57 |
数据处理 |
数字量输出模块 |
个 |
3 |
4路12位 |
一年以上 |
| 58 |
数据处理 |
RS232转RS485模块 |
个 |
2 |
RS232转RS485 |
两年以上 |
| 59 |
数据处理 |
AIBUS转MODBUS模块 |
个 |
2 |
AIBUS转MODBUS |
两年以上 |
| 60 |
数据处理 |
交换机 |
个 |
1 |
百兆交换机 |
两年以上 |
| 61 |
数据处理 |
S7-200 PLC SR40 |
个 |
1 |
SIEMENS PLC/控制程序 |
一年以上 |
| 62 |
数据处理 |
S7-200 PLC SR20 |
个 |
1 |
SIEMENS PLC/控制程序 |
一年以上 |
| 63 |
数据处理 |
S7-200 PLC 通讯板 |
个 |
1 |
SB01 |
两年以上 |
| 64 |
数据处理 |
隔离保护器 |
个 |
1 |
两年以上 |
|
| 65 |
数据处理 |
组态软件加密狗 |
套 |
1 |
Fame View 64点 |
五年以上 |
| 66 |
卡套接头 |
取样管密封件 |
套 |
20 |
消耗件 |
|
| 67 |
卡套接头 |
反吹管密封件 |
套 |
20 |
消耗件 |
|
| 68 |
卡套接头 |
专用气瓶接头 |
个 |
5 |
与6mm密封件配套使用 |
消耗件 |
| 69 |
卡套接头 |
黄铜气瓶减压阀 |
个 |
5 |
消耗件 |
|
| 70 |
卡套接头 |
不锈钢气瓶减压阀 |
个 |
2 |
NO2标准气使用 |
消耗件 |
| 71 |
空气开关 |
总电源开关 |
个 |
2 |
市电/UPS |
两年以上 |
| 72 |
空气开关 |
部件开关 |
个 |
2 |
伴热带/SC模块 |
两年以上 |
| 73 |
空气开关 |
部件开关 |
个 |
3 |
分析仪/24V电源/平台反吹箱 |
两年以上 |
| 74 |
空气开关 |
部件开关 |
个 |
4 |
探头/仪表气室/样气入口/样气出口 |
两年以上 |
| 75 |
分析仪表 |
傅里叶分析仪 |
台 |
1 |
议价 |
|
第六条 数据传输
(1)数据采集传输与国家、省、市、县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兼容(根据管理或考核需要,若平台通讯协议变更时,应进行相应改造以满足新的要求),能够满足设备反控及相关运维管理信息传输的要求。
(2)当数据采集传输因通讯中断造成漏发时,能够以自动及人工请求等方式补发特定时段数据。
(3)对数采仪、传输线路进行维护,故障时按规定及时维修或进行整机(配件)更换。
(4)月数据传输率达到90%以上。
第七条 运行维护台及技术档案
(1)严格按照《HJ 75—2017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建立完整的运维台账,包括但不限于:自动监控仪器运行维护日常巡检表、烟气在线自动监测系统零漂和跨漂校准记录表、气态污染物CEMS线性误差和响应时间检测表、自动监控仪器维修记录表、标准物质更换记录表、易耗品更换记录等;
(2)接收由甲方提供的验收台账及其他相关资料,按规范补充完善,运维结束后完整移交设备接收单位;
(3)每月5日前向省、市级环保部门平台报送设备运转月度情况报告(含设备异常情况及故障期间监测数据)、污染源企业排污报表(含小时数据报表及超标数据标示);
(4)每季第一个月5日前向省、市级环保部门平台报送自检报告等数据有效性审核材料;
(5)巡检维护记录应包括检查项目、检查日期、被检项目的运行状态等,每次巡检应记录、归档、备查,同时由专职档案管理员录入运维管理系统进行信息化管理。
第八条 其他服务
(1)建立备机、备件库,及时更换、补充运维所需设备,确保甲方设备故障急需时能第一时间供应所需备件或备机.
(2)设备扩容服务;
(3)软件升级服务;
(4)乙方负责每个季度找第三方有资质单位对在线监测设备进行比对试验并出具检测报告;
(5)满足《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 75—2017)的相关要求。通过设备巡检维护,降低故障几率,运转率达到95%以上(有效性审核合格的必要条件之一)。
第九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职责
1、甲方负责烟气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使污染物排放持续稳定,达到国家环保标准或地方管理要求。
安装的烟气污染源在线检测仪器设备必须符合省、市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建设的有关要求,并通过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验收。
2、甲方应为乙方提供通行、水、电、避雷等在线监测设施正常运行所需的基本条件。因客观原因不能正常提供时,需提前告知乙方,同时向县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配合做好相关的应急工作。
3、甲方要明确在线设备岗位责任人,****管理部门。如有变化,应及时通知上述单位作变更。
4、甲方应建立联络制度,对停产、停电、停水及工艺调整等相关信息及时通知。
5、在系统交由乙方维护管理后,甲方原则上须将系统的监测房钥匙全部转交给乙方,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人员不能随意操作等。
6、甲方因停产和改造需停止在线设备运行,需用书面材料向环保部门报批,并提前通知乙方,由乙方对设备进行停运处理,并指导甲方妥善保护设备。
7、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乙方的正常工作或在线设备的正常运行。
(二)乙方职责
1、乙方须按照各级环保部门关于在线监测设施的要求,进行监控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等工作,保证系统稳定、正常运行,保证环保部门获取的监测数据完整率和数据准确率达到相应要求,并建立符合环保部门要求的运行维护技术档案。
2、乙方负责对整个CEMS系统中涉及的所有主要设备、零配件、标气和易耗品等的维修更换。
3、乙方应明确自动监控设施维护岗位责任人,将姓名、联系电话告知甲方,并在站房内明显部位公示。
4、乙方应为甲方提供24小时值班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值班人员发生变更时,要及时通知甲方,便于在线设备发生异常时,甲方能在第一时间联系到值班人员,到现场进行故障排查。乙方专业技术人员在本合同签定备案后不能随意变动,若确实因特殊情况需要变动的,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并提供相应资料,同时得到甲方的认可。
5、乙方应按设备说明书及相关标准规范规定的程序和运营日常维护要求,每**少1次巡检(节假日不间断),对电路系统、气路系统、通讯系统、采样系统、数据存储进行全面检查,并及时保养在线设备,如补充更换所有运行消耗品和易损件,清理排污口、进样管路,清洁维护采样系统,清理卫生和处理等。
6、发现在线设备出现故障或接到故障通知后,乙方专业技术人员必须20分钟内到达现场进行维修(不分工作、非工作时间),如不属零部件损坏,要在2小时内排除故障;如在线设备零部件损坏,乙方须在6小时内恢复在线设备正常运行。
7、乙方应确保数据有效传输率满足规定要求,其中一个季度内自动监测数据即时有效传输率应达95%及以上,补全有效传输率应达99%及以上。
8、自动监测设备因故障、停运、有计划维护保养等非正常采样监测期间,乙方应按标准规范开展手工检测或委托第三方手工检测,若时间间隔超过6小时的,数据报送每天不少于4次,间隔不得超过6小时。
9、乙方负责的废气自动监控设施运维工作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乙方应至少每7天进行一次气态污染物CEMS的零点和量程的校准;至少每15天进行一次颗粒物CEMS的零点和量程的校准;气态污染物CEMS每3个月至少进行一次全系统校准;流速CEMS每月进行一次零点校准。
(2)乙方每季度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CEMS比对校验,用参比方法和CEMS同时段数据进行比对,如果比对检测不合格,乙方应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委托检测复测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应对颗粒物CEMS不超过3个月更换一次空气过滤器;不超过3个月清洗隔离烟气与光学探头的玻璃视窗,检查仪器光路的准直情况;不超过3个月对自动反吹装置进行维护,检查压缩空气管路、软管、过滤器等部件。
(4)乙方应对气态污染物CEMS不超过1个月进行一次管路气密性检查;不超过3个月清理采样探头、更换一次采样滤料或滤芯等材料;每周检查探头、管路加热温度,检查反吹过滤装置、阀门,采样泵流量,制冷器温度,排水系统、管路冷凝水,管路积灰,气管老化状态,标准气体等。
(5)乙方应至少每3个月检查流速探头的积灰和腐蚀情况,人工清除沉积在流速探头上的积灰;每1个月检查反吹泵和管路的工作状态。
(6)乙方在进行每周校准以及每季度全系统校准时,应当根据甲方的安排进行,协助甲方尽可能减少“CEMS维护”每季度30小时的豁免时间。
(7)监控仪器设备测量部分等核心部件换件维修后乙方需对仪器进行一次校准和校验,符合要求后可进行污染物的测量。
(8)乙方须做好在线设备的日常运行巡检维护、校验、比对记录,填写《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故障维修记录表》(HJ75-2017附表G.6)、《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日常巡检表》(HJ75-2017附表G.1)、《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校准、校验表》(HJ75-2017附表G.4,G.5)、零点漂移/量程漂移/重现性记录、烟气在线监测设备状况表;每次维护与维修结束后需甲乙双方人员共同签字确认,并将记录表的另一联留存甲方。
(9)乙方对易耗品及标气更换后填写《易耗品更换记录表》(HJ75-2017附表G.7),并通知甲方。
10、乙方对在线设备进行运营维护时须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同时定期维护并清扫在线监测小室的清洁卫生。
11、乙方负责现场废气污染源监控系统因设备故障原因出现异常数据时,协助甲方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原因和说明工作。
12、乙方接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业务指导与监督管理,保证监测数据的连续可靠性。****环境保护部门书面汇报年度运营工作情况。
13、乙方负责按要求对在线设备中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要求上传的参数校准、校验;但甲方要求对其他参数进行校准、校验时,乙方需及时配合,完成校准、校验工作。
14、如甲方生产停炉检修,乙方应在停运期间点火启炉前及时到现场清洁设备、调试检查维护设备。
15、在线监测数据文字记录须保存五年以上。
16、负责配合甲方与烟气在线连续监测系统相关的其他工作。
17、乙方需提供近3年内至少两个******公司CEMS设备运维的业绩证明,这些证明可以是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等,以证明其具备相应的运行维护能力、经验和资质。
18、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自动监控设施停运、设备损坏、数据异常的,造成的后果由****检测所产生费用和各级环保通报及处罚)。情节较为严重的,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在各级环保检查中被通报或处罚,乙方将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全部罚款。同时,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并有权拒绝向乙方支付任何运维费用。
第十条 运维方式
(1)环保形势进一步严峻,CEMS季度维护时间30小时严重紧缺,********公司驻厂维护。(若乙方****关于外包单位住宿的同意后,甲方方能有偿提供食宿(乙方按月向甲方缴纳食宿费、水电费),若甲方不同意外包单位住宿,乙方须在项目附近自行安排住宿。)
(2)在甲方宿舍住宿期间,故障维护工作时段10分钟内,非工作时段15分钟内进入现场维护检修,保证故障检修响应时间;在外租房期间故障维护工作时段20分钟内,非工作时段30分钟内进入现场维护检修,保证故障检修响应时间;
(3)同时每天4次站房运行设备的巡检并做好签到记录,及时发现设备异常情况。
(4)每天对平台缺失数据进行有效补传。
(5)每天值班人员监视调阅平台数据,发现情况及时到现场处理。
(6)周一至周日可随机调休1~2天,并提前报备甲方相关负责人,休假期间不得沾酒。其余驻厂运维期间(周一至周五值班期间)、周六、周日及节假日必须24小时值班,调休期间如遇设备异常或故障,乙方人员必须在30分钟内到达业主单位进行处理。任何时候遇到特殊情况下需请假,要经过甲方指定的负责人同意后才能离开**区域
三、报价要求
请根据上述服务内容及要求,结合贵单位市场经验,按人民币元/年(总价包干)的格式进行报价。
报价应包含完成本项目工作所需的所有费用,包括:人工费、交通费、检测设备使用费、管理费、利润、****服务所需的一切费用。不包含需更换的维修材料费用。
报价有效期:自报价之日起90日内有效。
服务期限:三年
四、报价方式
1.请贵单位就以上工作内容在2026年3月30日17:00前向我单位报价。
1.报价人应把报价文件密封,封口要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2.报价函须附上报价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报价无效;
3.报价材料应加盖单位公章。
4.报价截止时间:2026年3月30日17时00分(**时间)。逾期提交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加急标书代写
五、说明
1、本次询价仅为市场调研,不构成采购要约,我单位不承诺与报价单位进行后续**。
2、所有报价文件不予退还,我单位承诺对报价信息保密。
3、本次询价结果将作为我单位编制该项目招标控制价的参考依据。
联系人 :林先生,电话:0595-****2025
文件寄送地址:**省**县**滩镇硕儒村下岸10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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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