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6-2027年度龙水、猪山、**水厂水处理药剂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3月0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调整标书代写 |
2026年3月30日 09:30(**时间) |
2026年4月9日 14:00(**时间) |
| 2 |
投标人须知:总则 |
补充核心产品条款 |
22.2核心产品及相同品牌认定 22.2.1本项目为非单一产品货物采购,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三十一条规定,合理确定并载明核心产品如下: 核心产品:次氯酸钠 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按下列规定处理: 本项目为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 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 按1家投标人计算, 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 评审得分相同的, 由采购人或****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1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 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22.2.2如按一家有效投标人认定后,造成项目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的,项目应予以废标处理。 |
| 3 |
采购需求 |
补充核心产品 |
次氯酸钠 |
| 4 |
采购需求 |
质量要求:符合《生活饮用水化学处理剂卫生安全评价规范》及相应国家标准,提供有效涉水批件及检测报告。 |
质量要求:符合《生活饮用水化学处理剂卫生安全评价规范》及相应国家标准,提供所投产品的有效检测报告。 |
更正日期:2026年03月2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涉及以上内容作相应调整,具体详见更正后的招标文件。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江滨东路115号**物业大楼
项目联系人:潘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0575-****30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体育场路98号
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0575-****06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