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西太原娄大线110kV线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山西-太原-娄烦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2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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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娄大线110kV线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时间: 2026-03-2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3月24日-2026年3月30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网站公示下线)。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0351-****340

通讯地址:**省**市**区南屯路1号****生态环境科

邮编:030021

附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

****

2026年3月24日


附件:

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

机构

建设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

公众参与情况

1

****娄大线110kV线路工程

**县

国****公司****公司

**朗朗****公司

主要建设内容:**单回路线路1.3km、铁塔6基,间隔改造两处,拆除线路1.0km、铁塔8基。

一、全力开展施工期污染防治工作。控制土地扰动面积,控制项目开挖深度,限制施工作业范围。按照**市大气污染防治相关规定的要求,严格划定施工区域,加强扬尘综合治理;认真落实施工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及土方堆放全覆盖、出入车辆清洗、路面硬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百”。施工机械应满足《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GB20891-2014)及其修改单中第四阶段标准,并严格遵守《**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办法》。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用水、道路洒水抑尘,不外排。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轻施工期噪声的影响。施工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送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集中处置。在建设各类临时工程时,应尽量减少临时占地,减少对地表植被的破坏,剥离的表层土壤单独存放,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治理。

二、严格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架空线路应满足电力设计规范中的环保距离要求,设置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定期对线路进行巡查和环境监测。严格按照环保要求及设计规范运营,确保工程周围区域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

三、扎实推进噪声防治工作。噪声污染控制措施输电线路合理布置,架空线路选用加工工艺水平高、表面光滑的导线减少电晕放电,并提高导线对地高度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切实采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时要减少占地和林木砍伐,防止破坏生态环境和景观,减少区域水土流失。加强职工环境保护教育,杜绝滥捕、滥猎、随意砍伐现象发生。

五、强化实施各保护区的保护工作。线路大部分均位于**县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且采用一档跨越方式跨越涧河,应严格控制施工范围,禁止塔基和临时占地进入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和河道管理范围。不得在保护范围内排放废水,避开雨季施工。施工后及时清理现场,不得将施工垃圾、弃土弃渣遗弃在保护区范围内,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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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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