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超市商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流标公示
一、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2026年****超市商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2.采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粮油调味品、日用品、奶制品、饮品、水果、干货、休闲食品等进行采购。
3.采购方式:公开比选。
二、流标原因
本次共3家参选人在参选截止时间前递交了参选文件,评选委员会按照比选文件的要求,对所有参选文件进行了初步评审。经审查,**市创****公司未按比选文件参选人资格要求提供直接接触食品的配送人员有效的健康证(覆盖所有配送人员)证书复印件;****商贸有限公司所提供的不得存在的情形证明文件不符合比选公告、参选人须知及前附表的内容规定要求,所以**市创****公司、****商贸有限公司未通过初步评审,****公司通过初步评审。根据比选文件第二章参选人须知前附表4.1.6递交参选文件的参选人不足三家的处理原则“有效参选人为一家时,重新组织比选”,****委员会一致认定,本项目重新组织比选。
三、公示期:2026年3月25日至2026年3月27日,共3天。
四、本比选公告同时且在中国通服采招门户(https://szyc.****.cn/)以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公示期间,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内容有异议的,可向招标人提出。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 异议提出人应为投标人或与投标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 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 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
(2) 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 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签署异议人的真实姓名,并 写明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商应加盖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 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 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6) 书面异议材料应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3. 异议人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提出异议的,应说明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5. 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两种情况的,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1) 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 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投诉处理或诉讼程序的。
6. 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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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地址:****@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202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