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高效推进2026年我区水稻新品种展示示范工作,确保各项任务有序落实、取得实效,总体按**省****服务中心印发的《2025年**省农作物优良品种展示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的部署及要求实施,为保障我区该项目实施公开透明,现公开遴选2个项目实施主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任务
1.基地示范。**集中连片面积100亩以上水稻新****基地2个,展示全省水稻示范品种25个以上,按照小区(单个品种不少于0.2亩)对比和大区(不少于2亩)展示的方式进行开展,采取集成示范新品种、新技术、新机械等绿色、高产、高效栽培技术模式加强田间管理,设立品种展示示范牌和品种标识牌,积极推广“扫码识种”。
2.现场观摩。在水稻最佳观察期,组织全区种植大户、良种示范户、种子经销商代表等进行“看禾选种”,现场观摩会不少于2场次,展示不得少于两个季别,每场次不少于50人次。
3.跟踪评价。对展示品种进行田间记载、田间测产等,筛选出适合我区主推的水稻品种。
二、支持对象及条件
1.建设主体为****,实施主体为全区择优的村集体组织或农业企业、种植大户、专业**社、家庭农场等农业新型经营主体。
2.****基地要求交通便利,地势平坦,排灌条件好,耕地平整且肥力中等偏上,参展效果好、示范户积极性高的道路沿线及水稻种植面积集中的区域。
3.如申报的实施主体为新型经营主体的要求如下:一是诚信度高,未被列入失信名单,不存在涉黑、拖欠工资等情形,不存在资产运行不良情况;二是有较高的技术支撑,具备田间试验示范的技术和经验,能自主完成小区设置和大区展示、维护田间整齐度,突出品种特性,田间农事记载并做好灾害、病虫及观摩安全的风险防控等工作;三是具备一定经济实力,能足额自筹项目展示等相关费用,项目实施资金自筹承诺。
三、申报材料
1.填报《**区2026年水稻新品种展示示范和跟踪评价项目实施主体遴选申报表》;
2.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方案内容要详细,明确示范任务,现场观摩计划,标明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及资金预算等。
3.经营主体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基地位置及田间示意图;
5.聘请的农业技术人员证书复印件或其他农业类学历资格证书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6.****基地的土地流转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7.项目实施资金自筹承诺函。
四、申报程序
1.自主申报。申报主体应填报《**区2026年水稻新品种展示示范和跟踪评价项目实施主体遴选申报表》,并提供申报材料规定的所有佐证材料;
2.区农业农村局研究。区农业农村局根据申报材料,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核查,按“三重一大”方式会议研究,择优确定2家项目实施主体并予以公示。公示无意见后,将正式进行安排。
五、项目资金
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进行支持,补贴资金不高于10万元(以省市下达该项目总资金为准)。根据****验收确认情况,验收合格后,项目资金直接支付给实施主体。资金拨付时需提供该项目实施时的所有田间农事记载、测产报告以及费用收支明细等,并整理成册。
六、申报时间
申报主体应在2026年3月30日前,****农业农村局958室,联系人:陈嵘,联系电话:138****0856。
附件
**区2026水稻新品种展示示范和跟踪评价项目
实施主体遴选申报表
| 实施主体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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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地地址 |
规模(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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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地 负责人 |
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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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示范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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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单位 意见 |
本主体申请列入**区2026水稻新品种展示示范和跟踪评价项目实施主体遴选,将认真履行实施主体职责,保证能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并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负责人签字: (实施主体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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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乡镇农业农村办意见 |
经审核,该主体符合遴选要求,同意该主体列入**区2026水稻新品种展示示范和跟踪评价项目实施主体遴选。 签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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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意见 |
签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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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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