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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 源 | ****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6-03-24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7-****632、 0877-****711****管理局受理窗口)、传真:0877-****711,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市**区太极路亚太汽车城慧波大楼,邮编:653100。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网套生产线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县纳古镇纳家营江通公路上500米处。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租用**县纳古镇纳家营江通公路上500米处的原有厂房,项目总投资100万元,项目总用地面积为3765.29㎡。购置安装网套机16台,项目建成后,形成年生产网套3360吨的生产规模。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的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废气
项目租用闲置厂房,基础设施建设已完成,不涉及土建,施工期仅对厂房进行适应性改造、设备安装等。施工期废气主要来源于运输车辆及其它燃油机械施工时产生的尾气,燃油废气主要含烯烃类有机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质。该类废气以无组织间歇方式排放,且排放点不固定。施工期的废气为无组织间断排放,排放量不大。
2、废水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废水。施工期间不设置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约5人,均不在项目区内食宿。因此,施工期的生活污水主要为临时施工人员清洗废水。施工期生活污水产生量较少,设置临时沉淀池收集、处理,然后回用于洒水降尘等,不外排。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来自于建筑废水,来源于混凝土养护过程产生的混凝土养护水,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施工废水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用水或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3、噪声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过程中机械设备的运行。在不同施工阶段作业噪声限值由于施工机械的数量、构成动作等的随机性,导致了噪声产生的随机性和无规律性,为间歇排放;车辆运输中产生的噪声则与物流量有关,更具有不规律性,属于无组织、不连续排放。施工期间的噪声对施工地点周围及运输途中所经村民居住区会有不同程度的影响。
4、固体废物
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来源于施工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项目建筑垃圾主要有施工过程中建筑废料和废包装材料等。建****回收部分回收利用,不可回收部分及时清运至住建部门指定点处置。项目施工期生活垃圾通过垃圾桶集中收集,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施工期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置,对环境影响不大。
(二)运营期的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废气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挤出及发泡废气、混料及上料粉尘、食堂油烟。
(1)有组织排放废气
本项目设置16台网套机(塑料发泡挤出机),网套机(塑料发泡挤出机)热熔挤出运行过程中会产生挥发性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为有组织排放。项目废气处理工艺采用“三级活性炭吸附工艺”,项目挤出及发泡废气(以非甲总烃计)经包围型集气罩(含软帘)收集后,由引风管道引入1套废气处理设施(三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工艺)(TA001)进行处理,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项目挤出、发泡生产过程有组织废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及2024年修改单)中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生产过程有组织废气中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排放标准值。
(2)无组织排放废气
项目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及含2024年修改单)中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标准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 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的二级标准(新改扩建)。
项目运营期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挥发性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3)食堂油烟
项目食堂油烟通过抽油烟机处理后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 18483-2001)的小型规模标准。
2、废水
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制排水方式,雨水经厂房雨水沟排至外环境雨水沟。本项目生产过程中的冷却水不与物料直接接触,经循环冷却系统循环使用,不外排。
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B等级标准限值后,采用槽罐车****处理站处理。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空压机、引风机、网套机等设备运行噪声,源强约65~85dB(A)。项目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对空气动力性噪声设备安装消声器、合理布局等措施,项目运营期的东厂界、西厂界、南厂界噪声昼间、夜间贡献值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北厂界噪声昼间、夜间贡献值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4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固体废物按一般固废、危险废物、生活垃圾进行分类管理。
一般固废:废包装统一收集后定期外售,不合格产品及废边角料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外售物资回收单位处置。
危险废物:废机油、废机油桶和废活性炭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箱,建立危废管理台账、转移联单制度,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化粪池污泥委托环卫部门清掏处置。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处置率100%,处置措施合理可行,固体废物对环境影响不大。
5、生态环境
本项目位于**县纳古镇纳家营江通公路上500米处,周围无国家保护的珍稀野生植物、动物,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影响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