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镇江新区国盛包装材料厂年产500吨包装材料项目(报告表)

审批
江苏-镇江-丹徒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24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索 引 号: ****
分 类:
拟批准公示;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其他
发布机构: ****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26-03-24
标 题: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年产500吨包装材料项目(报告表)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内容概述: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年产500吨包装材料项目(报告表)
时 效: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年产500吨包装材料项目(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年产500吨包装材料项目

建设地点

**市**区辛**辛丰村****路11号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美标****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购置现有厂房进行生产,建筑面积5655平方米,购置珍珠棉立切机、制带机、冲床、热熔胶机、自动粘合机、发泡机、吹膜机、塑料袋制袋机等设备,采用混料、发泡、裁切、制带、冲压、粘合、粘胶、吹膜、制袋等工艺,形成年产500吨包装材料的生产能力。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类废气处理措施,确保各类工艺废气的处理效率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有效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项目发泡废气、粘合废气、粘胶废气、吹膜废气、制袋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混料废气经移动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发泡、粘合、粘胶、吹膜、制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标准;厂区内挥发性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特别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颗粒物厂界无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9标准。

(2)废水: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类废水处理措施,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一水多用、分质处理”原则完善厂区给排水系统。项目废水为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处理厂处理,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

(3)噪声: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隔声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废: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

废包装袋、废珍珠棉、废边角料、不合格品、废滤袋等固体废物应依法依规进行综合利用和处置,贮存、转移、处置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相关管理要求。废活性炭、含油抹布及手套、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等危险废物应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规范处置,并按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处理、审批手续,厂内暂存场所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公众参与情况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审批联系人:综合科

联系电话:0511-****1989

通讯地址:**市**区勤政路1号,****环境局

公示时间

(5个工作日)

2026年3月24日-2026年3月30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