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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智能制造产业园(一期)项目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浩世****公司
建设地点:**省**市**区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经济开发区,属**加工制造类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厂房、库房、收发室、通信机房及相关配套附属用房,总建筑面积1.3万平方米;同步新增通信、安防、电力设备及网络系统等软硬件设施,并完善基础配套设施工程。项目总占地面积1.92公顷,均为永久工业用地。土石方挖填总量0.64万立方米,实现内部平衡无弃方。施工期落实表土剥离与回覆、土地整治、排水系统建设、临时拦挡及苫盖、撒播草籽绿化和洗车平台设置等水土保持措施,执行北方土石山区一级防治标准,旨在****基地并有效防治水土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