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后勤保障部2026年车辆维修服务采购项目 | ||
| 品目 | 服务/商务服务/维修和保养服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其他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
||
|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省 | 公告时间 | 2026年03月24日 17:12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3月18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3月24日 |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杨老师 陈老师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31-****277 0931-****798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省**市**区**南路222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曹老师、刘老师、0931-****932、zbk@lzu.****.cn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区**新村127号元富大厦16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李鑫 136****3810、****@qq.com | ||
| 附件: | |||
| 附件1 | 供应商系统平台使用手册.pdf | ||
| 附件2 | 投标客户端使用手册.pdf | ||
| 附件3 | (校内磋商文件.更正后)-****后勤保障部2026年车辆维修服务采购项目.pdf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后勤保障部2026年车辆维修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3月1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磋商文件第一标段及第二标段采购需求中人员要求为:
| 服务内容 |
序号 |
服务指标项 |
重要性标识 |
指标要求 |
证明材料要求 |
| 车辆维修服务 |
7 |
人员要求 |
● |
(1)供应商应成立维修定点服务团队,明确服务团队负责人及组成人员,服务团队负责人由供应商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同时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沟通、工作协调等工作。 (2)服务团队组成人员应包含团队负责人、质量检验员、维修技术人员等,从业人员资格条件应符合GB/T 21338的规定,并取得行业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颁发的从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
技术偏离表、人员配置清单、维修技术人员的《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从业资格证》复印件。 |
现更正磋商文件第一标段及第二标段采购需求中人员要求为:
| 服务内容 |
序号 |
服务指标项 |
重要性标识 |
指标要求 |
证明材料要求 |
| 车辆维修服务 |
7 |
人员要求 |
● |
(1)供应商应成立维修定点服务团队,明确服务团队负责人及组成人员,服务团队负责人由供应商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同时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沟通、工作协调等工作。 (2)服务团队组成人员应包含团队负责人、质量检验员、维修技术人员等,相关技术人员应符合《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中的有关要求。 |
技术偏离表,人员配置清单,维修技术人员的职业资格证明或其他与此相关的佐证材料的复印件。 |
2.原磋商文件第一标段及第二标段采购需求中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为:
交通部及省、市交通部门发布的有关汽车维修技术标准(技术条件)从业人员资格条件应符合GB/T 21338的规定;
《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 第1部分:汽车整车维修企业》( GB/T 16739.1-2014);
《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GB/T 18344-2016)。
现更正磋商文件第一标段及第二标段采购需求中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为:
交通部及省、市交通部门发布的有关汽车维修技术标准(技术条件),技术人员条件应符合《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有关要求;
《汽车维修业经营业务条件 第1部分:汽车整车维修企业》( GB/T 16739.1-2023);
《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GB/T 18344-2025)。
3.原磋商文件第一标段及第二标段评审办法中人员配备为:
| 评分部分 |
评审内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评审依据 |
| 商务部分 |
人员配备 |
6分 |
1.技术负责人(2分):具有车辆、机械、维修等相关专业从业资格证书,得2分,无不得分; 2.维修人员(2分):机修、电器、钣金、涂漆四类人员每类至少配备2人,且具备相应从业资格证书,得2分;每提供一类得0.5分) 3.检验人员(2分):在保障1名检验人员的基础上,每多配备1名专职质检员的,得1分,满分2分。 |
提供人员《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从业资格证》及劳动合同或者社保缴纳证明 |
现更正磋商文件第一标段及第二标段评审办法中人员配备为:
| 评分部分 |
评审内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评审依据 |
| 商务部分 |
人员配备 |
6分 |
1.技术负责人(2分):具有车辆、机械、维修等相关的职业资格证明或与此相关的其他证明,得2分,无不得分; 2.维修人员(2分):机修、电器、钣金、涂漆四类人员每类至少配备2人,且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证明或与此相关的其他证明,得2分;每提供一类得0.5分; 3.检验人员(2分):在保障1名检验人员的基础上,每多配备1名专职质检员的,得1分,满分2分。 |
提供人员职业资格证明或其他与此相关的佐证材料,劳动合同或者社保缴纳证明 |
4.本项目原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3月25日09时00分(**时间)加急标书代写
现更正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3月30日09时00分(**时间)加急标书代写
更正日期:2026年03月2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余内容不作变更。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省**市**区**南路222号
联系方式:曹老师、刘老师、0931-****932、zbk@lzu.****.cn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新村127号元富大厦16楼
联系方式:李鑫 136****3810、****@qq.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老师 陈老师
电 话: 0931-****277 0931-****7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