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吉岭尾矿库加高扩容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委托****进行“****大吉岭尾矿库加高扩容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大吉岭尾矿库加高扩容工程位于**省境**市**区东波**,为改扩建工程。本次将初期坝中线法加高至780.0m标高,尾矿库最终堆积标高820.0m,总坝高72.3m,总库容为307.62×104m3,为三等库,现状772m标高以上新增有效库容245.75×104m3。大吉岭尾矿库改扩建工程设施包括初期坝加高和加固、副坝、排洪设施、排渗设施、尾矿输送、水处理系统、岩溶治理、监测设施等。
现有****处理站,处理规模7000m3/d,尾矿库溢流水、渗滤液全部进入**7000m3/d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无法回用的部分达标外排。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区五盖山镇
联 系 人:朱总
电 话:135****4271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单位:****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如果公众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方面有任何的意见及建议,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填写纸质版或电子版公众意见表,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和建议。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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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