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中心港区张圩干渠码头及配套工程—港城路东延(张圩干渠至港荣路段)监控施工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3月30日9:30(**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中心港区张圩干渠码头及配套工程—港城路东延(张圩干渠至港荣路段)监控施工项目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四)最高限价:120万元,超过此限价按无效标处理。
(五)采购需求:****中心港区张圩干渠码头及配套工程—港城路东延(张圩干渠至港荣路段)监控施工,具体详见采购需求及清单图纸。
(六)工期:40日历天。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具备以下6项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按要求提供声明及信用承诺)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供应商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格: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资格,且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谈判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三)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公告“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为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申请均无效。
三、推荐成交候选人的办法
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具体细则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评标办法部分。
四、获取采购文件
(一)采购文件提供时间:2026年3月25日09:00至2026年3月27日17:30(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方式:线上获取(邮箱:****@qq.com,电话:173****1570)。
(三)获取采购文件所需提供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邮件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四)本项目分一个分包。供应商未按要求获取采购文件导致无法参与谈判的,后果自负。
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和地点加急标书代写
(一)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26年3月30日9:30。加急标书代写
(二)谈判地点:****中心三楼313室(**新区**路与渤海路交叉处,****医院新院南侧)。
(三)供应商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按要求递交。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加急标书代写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信用信息
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www.****.cn)。
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资格审查结束前。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方式:由采购人在审查现场查询信用信息,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网页截屏应当留有(或注明)查询时点的网页地址和网络时间标记。信用查询记录(网页截屏)由采购人授权的经办人签字确认。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活动。
七、采购公告期限
本采购公告期限为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丽景湾华庭1幢二楼
联系人:刘杰
联系方式:0527-****6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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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