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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6-03-24
| 项目名称 | 蓬岛村乡村公园建设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蓬华镇蓬岛村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30000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洪爱清 |
| 联系人 | 黄志锋 | 联系电话 | 180****6310 |
| 项目投资(万元) | 400 | 环保投资(万元) | 40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8-03-31 | ||
| 建设性质 |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14 ****动物园、主题公园;不含城市公园、植物园、村庄公园);人工湖、人工湿地项中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容积5万立方米以下的人工湖、人工湿地。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项目位于蓬岛村,进行植被恢复、沟道整治,建设公园休闲驿站,景观道路、观景平台及排水系统、电力设施、绿化灌溉等,****监测站、水质监测设备。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生态影响 | 有环保措施: 建设水土保持公园,进行植被恢复,降低生态影响 | ||
| 承诺:**** 洪爱清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洪爱清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15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