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水市13个乡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

审批
湖北-随州-广水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2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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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6-03-24

项目名称 **市13****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 **省**市**市杨寨镇、陈巷镇、马坪镇、**镇、****林市村、关庙镇、余店镇、吴店镇、郝店镇、蔡河镇、李店镇、**镇、骆店镇 占地面积
(平方米)
1820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黎开明
联系人 唐亚庆 联系电话 136****9934
项目投资(万元) 11500 环保投资(万元) 9000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7-12-01
建设性质 改建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95 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项中其他(不含提标改造项目;不含化粪池及化粪池处理后中水处理回用;不含仅建设沉淀池处理的)。
建设内容及规模 对**市13****处理厂初沉池、应急池、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进行改建26000m3;**13个脱泥房共计占地1820m2;配套建设其他相关基础设施。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气 有环保措施:
施工扬尘采取施工现场围挡、物料苫盖、洒水降尘、车辆冲洗措施后通过无组织排放至周围大气环境
有环保措施:
运营期产生臭气采取对可能产生气味的预处理区、污泥区进行密闭或加盖,并引入生物除臭设施等措施后通过排气筒排放至周围大气环境
废水
生产废水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工作人员生活污水采取接入厂区既有污水系统措施后通过污水管网排放至受纳水体
生产废水
有环保措施:
运营期生产废水采取接入厂区既有污水系统措施后通过污水管网排放至受纳水体
其他措施:
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沉淀隔油处理后回用
固废 环保措施:
施工期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可回收物回收利用,不可利用部分运至指定消纳场;拆除的废旧设备中可**化部分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运营期污泥定期清运,工作人员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
噪声 有环保措施:
施工期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高噪声作业时间,夜间禁止施工等措施降低施工噪声。运营期通过隔音、减振等措施控制水泵、风机等设备运行噪声。
生态影响 有环保措施:
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减少对植被的破坏;施工结束后对全部临时占地进行生态恢复,恢复至施工前状态或更优。
承诺:**** 黎开明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黎开明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