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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单位《关于申请批复2026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分配因素)河里镇环山村农田水利渠道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并委托****评估,现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提升农村基础设施水平,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助力乡村**,同意实施2026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分配因素)河里镇环山村农田水利渠道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
二、项目业主单位:****。
三、项目建设地点:**市河里镇环山村河村屯、环山屯。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拟**渠道2条,总长1136米(其中:河村屯**1条渠道总长625米;环山屯**1条渠道总长511米);**过路涵管3座以及渠系相应附属设施。
原则同意实施方案提出的环境保护、节能措施及建设工程技术方案。
五、项目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项目估算总投资59.5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1.6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17万元,基本预备费1.74万元。资金来源为2026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
项目建设工期9个月。
六、项目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该项目招标方式为不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七、项目批复的相关支持文件为《关于2026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分配因素)河里镇环山村农田水利渠道建设项目的选址意见》;该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满1000吨标准煤且年煤炭消费量不满1000吨,不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不再出具节能审查意见。
八、如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发生变更的,或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发生较大变更的(建设规模的较大变更是指主体工程建设规模增加10%以上或减少20%以上,建设内容的较大变更是指增加或减少的建设内容相应的投资占原总投资的比例超过10%以上,行业领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九、请据此编制初步设计,按程序报批。项目单位应在开工前,依法办理用地、规划、施工许可,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十、项目单位要依法合规落实建设资金,****政府隐性债务,同时避免资金断裂形成“半拉子”工程。项目单位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办理安全生产相关手续。
十一、其他工作要求(国家及自治区有新的要求的,按新要求执行;具体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壮族****委员会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688;****纪委监委驻**壮族****委员会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纪委监委驻**壮族****委员会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附件:2026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分配因素)河里镇环山村农田水利渠道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
****改革局
2026年3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