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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3月16日-20日我局对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3月24日—3月30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816-****809****中心****环境局窗口)
通信地址:**市涪****中路(园艺山集中办公区8号楼A区)10—1号
邮编:621000
一、关于****公司**天然气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审批文号:绵环审批〔2026〕66号,审批时间:2026年3月16日)
二、关于**益民****公司**县生活垃圾综合整治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审批文号:绵环审批〔2026〕68号,审批时间:2026年3月17日)
三、关于四****公司**县龙家沟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审批文号:绵环审批〔2026〕69号,审批时间:2026年3月19日)
四、关于******国大水泥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审批文号:绵环审批〔2026〕70号,审批时间:2026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