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医保基金监管宣传服务采购项目(本项目投标文件须为纸质文件)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预算金额:人民币8万元
4.最高限价:人民币8万元
5.采购需求:设计并制作医保基金监管宣传视频,提供2026年度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策划与执行服务工作,提供本次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宣传物料的设计、制作工作。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具体需求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时间提供。
7.付款方式:按照服务合同约定支付服务费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四、报价说明
本项目费用为包干模式,投标价格中应包含采购、包装、运输、配送、搬运、人工、安装、售后、验收、税费等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供应商负责将产品运输配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包括全市各县、市、区),运输过程中采取必要防护措施,确保产品完好无损交付。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五、评审方式
综合评分法。
六、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投标文件、投标承诺书;
2.投标人资格声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带复印件)、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如投标人不是法定代表,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项目服务方案及报价(包含分项报价表)。
5.投标样品。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八、投标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3月31日18:00前标书代写
递交方式:请将投标文件加盖公章以及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密封纸质文件一式7份,送达或邮寄至****,送达时间以投标材料寄到或送到时间为准(地址:**市**塘区明秀西路108号****6楼604办公室)
逾期不予受理。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0771-****152,地址:**市**塘区明秀西路108号。
附件:1.采购项目需求及具体要求
2.评审程序及评定成交的标准
附件1
采购项目需求及具体要求
一、项目背景与目标
为贯彻落实国家、****医保局关于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工作的决策部署,实施开展2026年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本次采购旨在通过第三方专业服务开展多层次宣传活动,提高社会各界对医保基金使用和监管政策的知晓度与参与度,营造全社会共同维护医保基**全良好氛围。
二、服务要求
1.医保基金监管宣传视频设计与制作(不少于5个)
2.2026年度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线下活动策划与执行。 根据2026年度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工作要求,紧扣宣传主题,开展1场线下活动宣传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搭建宣传展台、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播放宣传视频、现场宣传讲解、知识问答等方式,开展集中宣传活动。活动现场根据需求提供主题展板、音响、桌椅、横幅等宣传设备及摄影摄像服务、志愿者服务等。活动结束后配合提供相关宣传信息稿、宣传图片及视频等,做好宣传工作。
3.提供2026年度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线下宣传活动宣传物料的设计、制作。如宣传毛巾、纸巾、纸杯、雨伞、背袋等宣传物料,总数不少于1000份。
三、报价
本项目费用为包干模式,投标价格中应包含采购、包装、运输、配送、搬运、人工、安装、售后、验收、税费等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供应商负责将产品运输配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包括全市各县、市、区),运输过程中采取必要防护措施,确保产品完好无损交付。
四、服务期
所有服务需在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宣传视频的设计制作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时间提供;集中宣传月线下宣传活动的相关工作需在2026年4月30日前完成。
五、其他要求
1.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为4月份,具体活动开展时间根据采购人安排。
2.投标人应自行踏勘现场,中标后不得以不了解项目情况为由拒绝履约或增加费用。
附件2
评审程序及评定成交的标准
一、评审程序
(一)评审原则
1、合法、合规原则。
2、符合招标投标规则原则。
3、公平、公正、科学、审慎、择优原则。
4、高分优先原则。衡量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评审标准的程度,折算为综合得分分值,依据每个磋商供应商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排名顺序。
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资格性、符合性响应作合格性审查,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不参与评审。
有下列审查标准情形之一的,应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 审查内容 |
审查标准 |
|
| 资格性审查 |
营业执照 |
未提供合法有效营业执照 |
| 资格条件 |
不符合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 |
|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资格 |
不符合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 |
|
| 其他 |
投标供应商被行政监督部门作出禁止投标处罚且在有效期内的,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规定的情形 |
|
| 符合性审查 |
供应商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不一致 |
| 响应文件签署 |
未按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加盖公章且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签章) |
|
| 响应方案及报价 |
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或在一份响应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 |
|
| 响应有效期 |
不符合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 |
|
| 服务时间、地点、付款方式 |
不符合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 |
|
| 其他实质性响应 |
不符合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 |
|
二、评审方法和标准
(一)评审方法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总得分由高到底的顺序,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
2.磋商小组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根据各磋商供应商的技术、商务、价格、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等进行综合评价、评分,将评审总得分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列,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3.例外情况
评审总得分相同的,按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序;评审总得分及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部分得分由高到低排序;依然相同的,****小组集体表决确定。
(二)评审标准(数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1.评审分值分布(满分100分)
1.1商务部分(30分)
1.2技术部分(70分)
2.评审标准
2.1商务标评审内容及标准(35分)
| 评审项目 |
分值 |
依据 |
| 投标报价 |
15分 |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磋商报价)×报价满分分值 |
| 供应商业绩 |
20分 |
业绩合同签订时间应自开标之日起上推3年内,A、****政府部门宣传活动项目每件得2分;B、****政府部门宣传活动项目每件得3分;C、****政府部门宣传活动项目每件得5分。满分为20分。标书代写 (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签订时间以业绩合同为准,复印件或扫描件应能辨识买卖双方公章、签订时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2.2技术标评审内容及标准(65分)
| 评审项目 |
分值 |
依据 |
| 服务方案 |
40分 |
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服务方案进进行评分; 方案内容完善、规范合理、针对性强,技术人员配备全面,能有效保障项目的,得26-40分; 方案内容较完善、较规范合理合理、针对性较强,技术人员配备较齐全,能较有效保障项目的,得11-25分; 方案内容简单,有配备技术人员,能基本保障措施部分达到要求的,得1-10分; 未提供或方案存在明显缺陷的,不得分。 |
| 样品 |
10分 |
依据本次采购需求提供可参考的宣传视频、宣传物料样品,样品的功能性、创新性、展示性等内容完整且合理,得7-10分;较完整、较合理,得4-6分;不完整,或不合理,得1-3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 服务承诺、及其它伴随增值服务等 |
15分 |
具有明确优质服务承诺、售后服务方案及承担本工作的优势(包括接采购人通知的响应时间是否迅速、是否可以提供本地化服务等方面)。 方案科学有效且具有可操作性的,得11-15分; 方案一般且能满足需要的,得6-10分; 方案存在明显缺陷的或无方案的,得0-5分。 |
(三)其他
1.评标委员会对拟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评标结束当日的信用状况进行查询,经查询若被列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信用查询的,****委员会取消其中标候选供应商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人选,完成相关工作,与此同时,将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委员会签字确认,记入纸质评审报告中。
2.成交结果公告:竞争性磋商结束后,成交结果信息将在招标公告发布的网上公布,公告内容应包括采购人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以及成交公告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