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建设单位根据环保部《关于印发〈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等有关规定,为充分了解****年处理16万吨铁尾矿综合利用项目周边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现对该项目环评影响评价报告表(全本)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
公众可通过来函、来电、传真、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我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