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基础理论和重大现实问题研究,省民委拟开展2026年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我校组织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落实中央、省委民族工作会议决策部署,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把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不断深化中华民族共同体重大基础性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为推动全省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项目类别
2026年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项目类型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自筹项目,其中一般项目中包含“三交史”转化专门项目(以下简称“三交史”专项)。
1.重点项目。《省民委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中“重点项目”为指定题目,不可更改,学校可推荐1项。
2.一般项目。《省民委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中“一般项目”为选题方向,申报者可根据研究实际自行确定题目,学校最多可推荐6项。“三交史”专项学校可推荐1项。
3.自筹项目。自筹项目可参考《省民委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中的选题方向,申报者根据研究实际自行确定题目,学校最多可推荐1项。自筹项目只发放《立项通知书》,不拨付经费。
三、申报人条件
项目实行项目主持人负责制。
1.项目主持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国宪法和各项法律法规,社会责任感强,学风优良。
2.****学校正式在编在岗人员,并能真正负责组织实施项目开展。
3.每个项目主持人只能为1人,每个项目主持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项目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
四、申报要求
1.****学校申报,****不受理个人或个人联名申报。
2.****学校进行初审,初审同意后,由学校汇总统一报省民委,参加省级评审。
3.项目批准立项后,省民委将向项目主持人发立项通知书。主持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项目任务。
4.已承担省民委2025年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项目,但尚未结项的项目主持人不能申报。
五、成果要求
所有研究项目的研究期限原则上为一个年度,须在项目立项通知书规定时限内完成,项目最终成果包括研究论文、调研报告或专著等。项目主持人需定期向省民委报告项目进展情况。
六、项目经费
重点项目每项资助经费5万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经费2万元,自筹项目不拨付资助经费。
七、材料报送
项目主持人须填写《省民委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项目申请表》(附件2)和《省民委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项目论证〉活页》(附件3),用A3纸张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各一式5份。填写《意识形态管理审核表》(附件5)一式2份;申报单位、部门须填写《申报2026年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项目汇总一览表》(附件4),一式1份。申报单位、部门将上述材料纸****学校****统战部(办公楼416)。同时,将申请表、论证活页和汇总一览表电子版(统一命名为:姓名+单位名称)打包发送至邮箱:****@163.com。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27日,逾期不再受理。加急标书代写
联系人:张家媛
电话:0931-****431
附件1.《省民委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2.《省民委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项目申请表》
附件3.省民委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项目论证〉活页》
附件4.《申报2026年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项目汇总一览表》
附件5.《意识形态管理审核表》
****统战部
202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