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东新区规划 13 号路(二期)工程项目

审批
海南-海口-琼山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2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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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914********272958X王敏
陈运照**省**市**区
**省**市**区**大道 173-2 号海旅文体扬帆工场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江东新区规划 13 号路(二期)工程项目
2021版本:131-城市道路(不含维护;不含支路、人行**、人行地道)E4813-E4813-市政道路工程建筑
**省**市江东新区 西起**大道,**海文高速联络线北延线
经度:110.39806,110.40933,110.418 纬度: 20.03773,20.03778,20.03636****管理局
2020-07-06
海江东审〔2020〕5号
93814.94
672.22****管理局
****0100MB****628W******公司
914********699518W******公司
****0000MA5TTT7JXM2025-12-29
2026-02-122026-03-18
https://www.****.com/gs/detail/2?id=60212i6azu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
未变动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设计车速60km/h,6车道,道路全长 2123.32m。设计车速60km/h,6车道,道路全长2.17公里。
道路长度比原计划增加约2.36%。项目建设期间,受地质条件、江东新区建设规划调整、初步设计方案优化等因素影响,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绿化工程等实施了相应设计变更,道路实际建设全长2.17公里。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不涉及不涉及
不涉及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一、施工期生态影响 1、水保措施符**土保持方案提出的要求。临时施工用地基本恢复原有土地使用功能,无明显水土流失。边坡绿化,保证与周边景观协调一致;道路边坡因地制宜采取护坡工程防护措施,防护工程较为完善,防护工程稳定,护坡防护效果较好。边坡防护绿化成活率高,植被生长良好,保证覆盖率。边沟和雨水沟符合排水要求。项目前期植被破坏可通过后期绿化覆盖还原。前期土表剥离,应以尽量少动土,少扰动原地貌为原则。道路施工期间应加强管理、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做到施工区”先围挡、后施工”。临时堆土场应设置截流沟,顶部应设置帐布遮挡,防止雨季雨水冲刷产生水土流失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施工环保监理水土保持方案文件齐全。达到《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GB/T16453-2008)要求。 2、不良地质路段路基、路面保持完好,稳定性等指标达设计要求。 3、项目沿线河道等水利设施恢复正常。 二、施工期污染影响 废水: 1、落实施工期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终点关注桥、基施工点附近的路段施工情况。 2、临时堆土(料)场四周设置排水系统,并按照水土保持方案提出的距离工程措施进行实施。 废气: 1)不定时对场地进行洒水降尘;2)施工场地周围设置围栏,弃土、弃料及其他施工固废应及时清运,若在工地内堆置,须覆盖防尘布(网);3)大风天气需停止作业,减少扬尘污染;4)建议使用商品沥青。噪声:通过合理的施工组织,控制夜间和中午休息时间施工、加强工地管理、采用低噪设备、设置围挡作为临时隔声屏障等措施,道路施工机械的噪声可得到有效控制。施工过程中的大噪声作业是短时间的,通过有效的降噪措施和合理的噪声施工时间安排,可尽量降低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周围环境是可接受的。 固废:项目产生的拆除建筑垃圾运至城建部门指定的地点堆放;生活垃圾定点堆放由当地的环卫工人进行进行统一收集处理;鱼塘淤泥堆放在临时堆土场,通过晾晒或压滤后作为本项目绿化用土。三、施工期社会影响 ①本工程涉及征地拆迁工作,建设单位应妥善处理征地问题,减少对当地居民的生活水平的影响。 ②施工活动:施工车辆的往来造成的扬尘污染,噪声污染,生活垃圾污染、生产生,活废水污染,将对该地区带来不同程度的影响。 四、运行期生态影响 道路管理部门必须加强绿化苗木的管理和养护,确保绿化长效发挥固土护坡、减少水土流失、净化空气、隔声降噪、美化景观等环保功能;加强对沿线水土保持工程设施、结构物、边坡防护设施的维护保养,保证不发生大范围、大强度的水土流失事故。 五、运行期污染影响 本项目路面径流将通过市政雨水管网收集,并经雨水井一定的沉沙、隔离作用后排放。 噪声:①保持路面完好。要加强道路检查,及时维修损坏的道路,减少车辆颠簸和低速产生噪声。②禁鸣。在经过居民区等敏感点路段,应设置注意行人的警示标志和禁止鸣喇叭的禁令标志,以保证交通安全并降低交通噪声。③加强交通管理。交通要合理疏导,减少因交通拥挤而增加的噪声污染。④项目两侧设置绿化带,绿化带采取常绿乔木树种,并尽可能增大密度。废气:汽车尾气和交通运输过程产生的路面扬尘,通过路面绿化与周边植被净化。 固废:运营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运输车辆撒落的运载物、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装载的货物及行人丢弃的垃圾等,沿道路呈线性分布,道路沿线设置若干个垃圾桶,所产生的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集中收集处理。一、施工期生态影响 1、根据现场踏勘,临时施工用地已恢复原有土地功能,无明显水土流失。土方开挖不论开挖工程量和开挖深度大小,均自上而下进行,不得乱挖超挖。路堑路床的表层下为有机土、难以晾干压实的土、CBR值小于规定的土或不宜作路床的土,均清除换填或翻晒,满足设计要求。一般填方路堤边坡防护:本项目填方边坡高度均小于4m,采用一级边坡,其坡率采用1:1.5。边坡防护均采用植草护坡。一般挖方路堑边坡防护:本项目挖方路堑边坡高度H均小于4m,采用一级边坡,坡率1:1,坡面防护采用植草护坡。边沟和雨水沟符合排水要求。前期土表剥离工作严格按照剥离方案进行,做到少动土、少扰动。施工期间施工区”先围挡、后施工”。实际建设过程中未设置临时堆土场。项目于2020年12月3日提交《江东新区规划13号路(二期)水土保持登记表》。并于2025年2月完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验收合格。 2、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施工,保障不良地质路段路段路基、路面保持完好,稳定性等指标。 3、项目沿线河道等水利设施已恢复正常。 二、施工期污染影响 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循环使用不外排。实际建设过程中没有设置临时堆土场区。项目不设置施工营地,施工单位自行租用附近民房作为项目部及生活区。经调查,施工现场采取了作业段围挡、堆场覆盖、洒水降尘、运输车辆加盖了篷布等防尘措施,项目购买成品沥青,未在现场设置拌合场,其他材料均从周边进行购买,现场堆放的材料较少,无易产尘材料堆放。此外,大风天气停止作业。 经调查,施工期合理安排了施工计划,但将产生高噪声的施工工序安排在昼间,采用低噪声设备,施工车辆在经过各敏感点的路段时禁止鸣笛;在作业区建设围挡。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建筑垃圾已清运至指定地点堆放处置;本项目涉及鱼塘清淤作业,清淤产生的淤泥经压实、晾晒处理后,部分用于现场回填,其余外运处置。 三、施工期社会影响 ①对永久占地和临时用地依据政策给予足额的补偿,因此施工期对土地利用和经济的不利影响是有限的。 ②本工程施工过程中落实了项污染治理措施,并严格遵守文明施工政策。 四、运行期生态影响 根据现场踏勘,沿线绿化带建设,已经种植**椰子、雨树、造型三角梅、翠芦莉、红花葱兰以及**草等。****管理部门将按规定对绿化、沿线水土保持工程设施、结构物、边坡防护设施进行维护保养。本项目已按设计要求完成排水工程。 五、运行期污染影响 经现场调查,路面现状完好。后期将有道路管理单位负责维修养护管理。交通工程已完工,已设置禁鸣标志等。项目范围两侧的人行道上设置树池505个,树池规格为1.5x1.5m,树池问距为6m,绿化带面积5320m2,南侧综合管廊绿化带面积10893.76m2,植草护坡面积13000m2,已经种植**椰子、雨树、造型三角梅、翠芦莉、红花葱兰以及**草等。
实际建设过程中未设置临时堆土场。项目不设置施工营地,施工单位自行租用附近民房作为项目部及生活区。本项目涉及鱼塘清淤作业,处置方式根据实际情况变为清淤产生的淤泥经压实、晾晒处理后,部分用于现场回填,其余外运处置。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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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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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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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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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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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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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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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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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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