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编号:****
一、招标条件
****15万吨/年双氧水车间用2-乙基蒽醌采购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筹,招标人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15万吨/年双氧水车间用2-乙基蒽醌采购招标;
2、项目内容:2-乙基蒽醌(用于15万吨/年双氧水车间生产,具体技术要求详见谈判文件技术要求)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供货周期:自合同签订后60天内。
5、供货地点:****指定地点(双氧水车间现场或指定仓储区域)。
6、采购数量:10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5万吨/年双氧水车间用2-乙基蒽醌采购采购招标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2-乙基蒽醌的生产或销售,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履行合同义务。
2、须为生产厂家,具备2-乙基蒽醌规模化生产能力,拥有符合国家环保、安全标准的生产车间及配套设施,提供相关生产资质证明;
3、供应商所提供的2-乙基蒽醌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GB/T 23672-2009)及采购人15万吨/年双氧水车间生产工艺要求,提供近6个月内(自谈判响应文件提交之日起倒算)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原件备查),确保产品质量稳定、合格,能满足双氧水生产连续运行需求。加急标书代写
4、提供近3年内(自谈判响应文件提交之日起倒算)无重大质量事故、无违法违规经营记录、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信誉承诺函(格式自拟)。加急标书代写
5、供应商须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能及时响应采购人的技术咨询、质量异议处理等需求;具备满足供货周期的运输能力,确保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损坏,提供相关履约能力说明。
6、2023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具有至少2项同类2-乙基蒽醌供货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合同需明确供货品类、数量、供货周期,原件备查)。
7、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不允许分包、转包本项目服务。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3月24日14时00分至2026年03月27日00时00分
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1)登录亚星化学电子招标采购平台(https://yaxing.****.com/)公告查看页面点击“我要报价”。请未注册的供应商及时办理注册审核(注册免费),注册咨询电话:400-0099-555。因未及时办理注册审核手续影响报价的,责任自负。
(2)供应商需完整填写报价信息,并按采购要求上传相应资料的扫描件,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提交报价,逾期责任自负。加急标书代写
(3)参加该项目需要办理手机扫码签章(CA锁),办理链接:https://www.****.com/homeweb/#/baseService,扫码签章咨询电话:0551-****0091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3月27日10时加急标书代写
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5.1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03月27日10时0分(**时间);加急标书代写
5.2 递交方式:投标人通过优质采云采购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电子标服务
5.3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标采购方式,潜在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以下简称CA),CA用于电子投标文件的签章及上传(上传投标文件需使用CA进行加密,CA同时包含在基础服务包内)。
5.4电子投标的投标文件必须使用“优质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并上传。下载地址http://toolcdn.****.com/tools/BidderTools.zip,使用说明书及视频教程下载地址: http://file.****.com/files/BidderHelp.rar。
5.5逾期上传或未上传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6开标时投标人不需到现场参加开标,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使用CA证书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后果自负。投标截止后,投标人须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逾期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3月27日10时
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供应商届时通过优质采“投标工具客户段”签到、解密,若有多轮报价还需要通过“投标工具客户端”进行再次报价和上传报价单。
七、其他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本项目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
3、本项目发布媒介:优质采云采购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采购与招标网。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公司内控审计部、纪检办公室。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监督部门提出异议。
监督部门:******公司审计部
举报电话:0536-****388
投诉邮箱:****@126.com
举报的信息应当尽可能满足以下条件:
清楚叙述基本事实、包括参与人姓名、时间、地点和时间内容等;
提供有效线索或证据,尽可能详尽描述;
书面举报自己要清楚
4、鼓励举报人表明自己的身份,并提供真实姓名及有效通讯方式,以备查询和回复意见。对于不愿公开自己姓名的举报人,尊重其意愿,但需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如不提供,则视为举报不实。
5、举报人不得以举报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举报,不予受理:
①、举报人不是所举报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举报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
②、举报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③、举报人未提供详细有效的联系方式;举报信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
④、超过举报时效的;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经济开发区新区一路与新区东四路交叉口东南
联系人:神骥驰
电话:0536-****669/189****9581
邮箱:****@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