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中区郭巷街道翡丽湾花园南区物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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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园南区物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花园南区物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省物业管理条例》、《**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花园南区管理规约》之规定,为充分实现广大业主的自治管理权,****(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以下简称:代理机构),现就******花园南区物业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前来报名参加招标活动。

一、项目概况

(一)招标项目名称:******花园南区物业服务项目

(二)招标项目编号:****

(三)招标人:****

(四)招标代理机构:****

(五)招标项目资金情况:由中标人按委托合同约定向全体业主收取物业服务相关费用

(六)项目基本概况:

1.物业名称:******花园南区;

2.物业类型:高层住宅、联排别墅、写字楼(公寓)、商业;

3.物业地址:**市**区郭巷街道环湖路1288号;

4.总建筑面积:129096.43平方米。

①高层住宅3幢,414套,分摊面积52374.92平方米;

②联体别墅16幢,88套,分摊面积22701.05平方米;

③写字楼(公寓)1幢,258套,分摊面积15914.55平方米;

④商业用房4幢,61套,分摊面积9236.37平方米;

⑤地下车库32002.99平方米;

⑥排烟机房372.50平方米;

⑦风机房123.78平方米;

⑧通信机房140.57平方米;

⑨公建服务设施1167.84平方米(其中物业用房668.68平方米,社区居委会442.20平方米,门卫12平方米,消控室44.96平方米);

⑩架空层645.59平方米;

⑾停车位603个,地面停车位约135个。

5.业主总户数:821户;

6.物业四至:**尹山湖路,南至环湖路,西至丽湖路,北至游湖路;

7.电梯总数:垂直梯14部;

8.出入口:共计4个出入口,东南西北各一个,其中东门、南门、西门只行人不通车。

[注:项目基本情况中的相关数据仅供参考,如与现场实际情况有出入,则以项目实际情况为准]

(七)物业服务内容和等级标准:

物业服务内容和等级标准参照《普通住宅物业公共服务分类分项分级标准》(苏价服字〔2014〕86号)执行,等级标准约定如下:

物业类型

服务内容及服务等级

综合

服务

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维护

公共秩序

维护

保洁

服务

绿化养护

服务

高层住宅、联排别墅、写字楼(公寓)、商业

五级

五级

五级

五级

五级

(八)物业服务相关费用如下:

现行物业服务费:高层住宅:2.86元/月﹒㎡(高层住宅属于普通住宅,****政府指导价2.44元/月﹒㎡);写字楼(公寓):6.21元/月﹒㎡;联体别墅:4.17元/月﹒㎡;商业用房:5.06元/月﹒㎡。

根据现行物业服务费由各投标单位在合理区间范围内按照一费制(含代收代交费)自行报价,报价高于现行物业服务费直接取消投标资格。

代收代交费:物业管理区域内由全体或部分业主承担且收费计量不能直接到单个业主的电梯、水泵、中央空调、集中供热、监控机房等设备运行电费及电梯年检维保、公共照明、公共用水等费用纳入代收代交费用。其中生活水泵已经纳入市政管网管理,除运行电费外的其他费用不列入代收代缴费。

(九)车位相关费用如下:

车位类型

收费标准(元/月/个)

车位服务费

室内车位(库)

50

访客等临时停车

根据《**市住宅小区汽车停放收费标准》,地面临时停车,2小时以内(含2小时)免费停车;2小时以上至12小时5元;12小时以上,每增加12小时,加收5元。

(十)公共收益分配:

项目

主要内容

备注

收益项目

业主共有部分经营所得收益(包括但不限于临停车位出租、物业用房出租、广告、电信 移动基站服务费,租用小区内场地的租金、快递柜场地租金等收入扣除招商代理费、策划宣传费、现场维护费用及税金等)

****委员会、物业公司与租赁方签署三方协议

收益分配

公共收益扣除必要的合理支出后30%纳入物业服务企业,70%纳入公共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由物管会按照法律法规及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十一)**形式

本物业项目采取包干制物业计费方式(服务费用,****公司实际收取的物业费用,而公共收益不属于包干制物业计费),即业主向物业服务企业支付固定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亏损均由物业服务企业享有或承担的物业服务收费方式。

二、招标范围

1.******花园南区物业服务项目

2.预计接管日期:以招标人正式书面通知时间为准;

3.服务期限:本次物业服务合同期限为3年(1年试用期+2年正式期):在服务期限内,****物管会组建“物业履行服务考核评价组”(以下简称“考评组”)进行考评,邀请业主参与或委托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实际履约情况,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物业服务履约考核。第一年为试用期,如考核分值低于80分(总分:100分),依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组织召开业主大会由全体业主决定物业服务合同是否终止;第二年开始,如物业服务企业连续两次考核不达标,由物管会组织召开业主大会由业主决定物业服务合同是否终止。如业主大会决定终止的,将不构成对物业服务企业的违约条款。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物业服务企业应满足以下要求:

1.企业营业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且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相关企业相关资料)

2.法定代表人身份要求:企业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果有授权委托人的,还需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人身份证。

3.企业财务要求: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最近一年的财务审****银行资信证明)

4.企业依法缴纳税收要求: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书面证明或网站截图打印件)

5.履约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6.企业信誉要求:

(1)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记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

(2)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cn)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提供上述网站截图)

7.挂靠、分包要求:投标人禁止挂靠或将本项目物业管理事项整体外包、转包给他人,****物管**意。(投标人自行起草《承诺函》)

8.关联控股关系要求: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报名投标人不得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或股东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等。(投标人自行起草《承诺函》)

9.行政处罚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近三年没有有关部门认定的串通投标和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行为,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投标人自行起草《承诺函》)

10.拟任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楼盘管理经验及接盘、退盘的良好信誉,在本企业缴纳社保证明并持有相关岗位证书等证明资料,且负责人无行政拘留违法记录、无刑事犯罪记录。(自行起草《承诺函》)

11.保证金要求:

(1)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承诺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禁止实施以下行为:

①投标人之间相互协商报价、交换投标信息、约定中标人或采取协同报价策略;

②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标底、评标标准等实质性内容进行沟通,或通过利益输送影响招标结果;

③其他直接或间接损害招标人、其他投标人及国家、集体、公民合法权益的围标、串标行为。

投标人如违反前述行为,立即全额没收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取消投标人当前及后续三个招标周期内的投标资格,并向行业主管部门报送失信记录;在招标平台及省级以上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公示违约行为,公示期不少于36个月。

若违约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机关报案,投标人须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同时,司法机关作出的罚金处罚不免除投标人违约责任。(投标人自行起草《承诺函》)

****银行转账方式向代理机构账户缴纳报名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万元(大写:贰拾万元整),****银行汇款凭证的复印件,投标保证金缴纳后应与招标人确认,如未予确认,引起的损失及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保证金退还与罚没:

①投标人报名材料审核不合格的,在招标人公示“投标企业名单公告”公示期结束后5日内全额原路退还;

②投标人未获得中标候选人资格的,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5日内全额原路退还;

③投标人获得中标候选人资格但未中标的,在招标人召开业主大会结果公示期结束后5日内全额原路退还;

④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并全额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后全额原路退还。同意代理机构从其保证金中扣除服务费的,直接扣除,剩余部分原路退还;

⑤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法定正当理由拒签物业服务合同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或者中标人的违法行为导致中标被依法确认无效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⑥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放弃中标资格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⑦中标人在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后未在规定时间内进场入驻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⑧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注:出现上述不予退还的投标保证金情形的,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并用于弥补招标人及第三方代理机构的损失。

(2)履约保证金:投标人须承诺,一旦中标应当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人民币:20万元(大写:贰拾万元整),履约保证金由招标人管理,待合同终止时,投标人移交工作无异议且无违约行为的情况下按合同约定一次性退款(不计息);同时须承诺如中标,对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内扣除的履约保证金,中标人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时补足履约保证金,以确保履约保证金金额维持在20万元(大写:贰拾万元整),逾期未补足的,招标人有权从属于中标人的公共收益部分直接扣缴,公共收益部分不足以补足的,招标人有权以不足部分为基数,按照日万分之4的利率计算违约金,直至中标人补足为止。(投标人自行起草《承诺函》)

(3)带资进场维修费用:

投标人须承诺:带资进场维修费用不低于人民币50万****物管会缴纳,带资金额属于自带投入改造资金,无需业主偿还,承诺用于本小区共用部分、共用设施设备等更新改造和软硬件品质提升专项支出。由物管会负责提升项目的立项、招标、使用和竣工验收等具体事宜。(投标人自行起草《承诺函》)

12.服务费用要求:投标人须承诺,一旦中标,将承担本次相关代理服务费,包括但不限于:招标代理服务费、业主大会意见征集费用(参照或依据第三方跑票费用)。(投标人自行起草《承诺函》)

13.项目要求:

(1****公司)在长三角范围有单个总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及以上在管的混合业态全委物业服务项目,提供有效期内物业服务合同一份(前期物业服务合同须提供在管证明材料)。

(2)投标人须承诺,一旦中标,自合同正式生效之日起连续12个月内,非因****物管会依据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单方解除合同,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主动提出终止合同或撤出本物业管理区域。若违反此承诺,视为中标人根本违约,其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归招标人所有,且中标人还应承担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全部损失。(投标人自行起草《承诺函》)

(3)原物业服务企业(阳光****公司****公司)及其关联企业报名须出具承诺书,承诺本次招标,不论最终中标人是谁,****物管会要求配合撤场、交接工作,无承诺书不接受报名。(自行起草《承诺函》)

14.报名资料提交要求:

投标人须按上述1-13的要求提供纸质报名材料一式两份,且按上述要求的顺序装订成册,每页须加盖公章,封面需有招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联系人姓名、电话、邮箱(在发标、澄清、评标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对于有原件核查要求的,相关原件必须在报名时携带至现场,由代理机构人员现场核查。

上述资料有任何一项缺少,代理机构经招标人同意后可不予受理。投标人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有虚假或欺诈,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一切后果由该投标人承担。

四、获取招标文件

(一)报名时间: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6年4月3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30(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市**区**街道**路650号5楼(****);

(三)报名方式:现场领取;

(四)文件售价:800元/份。

五、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一)递交时间:2026年4月18日上午9:30—10:00(**时间);

(二)截止时间:2026年4月18日上午10:00(**时间);

(三)开标时间:2026年4月18日上午10:00(**时间);

(四)开标地点:****花园北区6幢101****居委会。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一)招标人在小区公共区域发布;

(二)代理机构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发布。

注: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七、投标人审核办法

投标人要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有虚假或偏差,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八、正式投标

(一)投标单位不得少于3家,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委员会根据评审情况,对各投标人商务、技术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委员会在分值范围内进行评分,

****委员会根据综合得分高低评审出前三名为中标候选单位(如中标候选单位弃标,则根据得分高低排序进行候补);

(三)招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组织召开业主大会,将三家中标候选单位同时向全体业主征集意见。

1.确定规则:应当有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2.第一轮:三家同时提交业主大会由全体业主投票表决,业主最多可选择2家,如有中标候选单位达到法定比例,达到法定比例的候选单位中得票数最高的为中标单位,直接发放中标通知书,不再进行第二轮投票。

3.第二轮:第一轮没有中标候选单位达到法定比例,则对第一轮投票得票数最高的2名中标候选单位进行投票,业主从2名候选单位中选择1家,达到法定比例的候选单位直接确定为中标单位;如2家候选单位均未达到法定比例,则本次招标流标,物管会重新组织招标工作。

4.排序与确定:在达到法定比例的候选单位中,以参与表决的业主人数同意比例的高低作为首要排名依据,比例最高者视为得票数最高,若出现比例相同,则再以参与表决的专有部分面积同意比例的高低确定。

九、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小区基本概况中的相关数据仅供参考,可能与实际稍有偏差,报名单位应认真勘察、核实,自行承担报价风险;

(二)投标人在报名、投标、中标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风险等由各单位自行承担;

(三)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相关费用;

(四)本招标公告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时间;

(五)本招标公告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招标人保留变更、修改本公告的权利,本招标公告中有关招投标工作开展的时间、地点为预先拟定,招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变更,并进行通知;

(六)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七)本项目不集中举行答疑会,由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八)投标企业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招标人提出任何索赔的要求,对此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与考虑;

(九)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招标人联系。

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招标人

名 称:****

联系方式:

朱先生(高层、商业),电话:188****3782;

朱先生(别墅),电话:139****0212;

节先生(公寓),电话:185****9957。

(二)代理机构

名 称:****

地 址:**市**区**街道**路650号5楼

联系人:谯女士

联系电话:0512-****9545

邮 箱:****@126.COM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示范区分行

开户账号:110********00663776

十一、发布日期:2026年3月24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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