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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6-03-24
| 项目名称 | 渤中26-6油田7口调整井工程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渤海中部海域渤中26-6油田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49832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刘小刚 |
| 联系人 | 王津川 | 联系电话 | 022****1401 |
| 项目投资(万元) | 5116 | 环保投资(万元) | 50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6-09-01 | ||
| 建设性质 | 改建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50 海洋矿产**勘探开发及其附属工程项中海洋油气勘探工程;不在环境敏感区内且排污量未超出原环评批复排放总量的海洋油气调整井工程;为油气开采工程配套的海底输水及输送无毒无害物质的管道、电(光)缆原地弃置工程。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渤中26-6油田7口调整井工程位于渤中26-6油田,拟在现有BZ6-6 CEPA和BZ6-6 WHPB实施,其中1口井(B1H1井老井侧钻)涉及工程,其余6口井(A1H、A6H、A9H、A16H、A20H和B9H)为井别调整。 本工程投产后渤中26-6油田最大产能为:油3340立方米/天(2026年),生产水2771立方米/天(2026年),天然气376000立方米/天(2026年)。 渤中26-6油田液最大产能为9891立方米/天(2028年),天然气最大产能为376000立方米/天(2026年),BZ26-6 CEPA的液处理能力为10200立方米/天;天然气处理能力为****000立方米/天,满足渤中26-6油田的原油、天然气和生产水处理需求。 渤中26-6油田 渤中34-2/4油田生产水产生量最大为12009立方米/天(2026年),渤中34-2/4油田生产水设计处理能力为13440立方米/天。满足渤渤中26-6油田 渤中34-2/4油田的处理需求。 工程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锅炉、发电机组等产生大气污染物的设备设施。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气 | 有环保措施: 施工机械和船舶产生的废气采取使用污染物排放合格的船舶及硫含量合格的船用燃油措施后通过排气管道排放至大气环境 | ||
| 废水 生产废水 |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施工期生活污水采取通过施工船舶或平台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标措施后通过管线排放至海洋环境 生产废水 其他措施: 运行期含油生产水通过生产水处理装置达标处理后回注地层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1.非油层段钻井液(264立方米)、非油层段钻屑(50立方米)在满足相关标准的要求后排海。2.非油层段钻井液排放速率35立方米/小时。非油层段钻屑最大排放速率约为22.60立方米/天,为单侧排放。钻屑排放速率不得超过原环评《渤中26-6油田开发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审〔2023〕75号)中BZ26-6WHPB钻屑单侧最大排放速率36.1立方米/天;钻井液最大排放速率不得超过原环评最大排放速率35立方米/小时。将油层段钻井液(100立方米)、油层段钻屑(42立方米)、生产垃圾(0.5吨)、生活垃圾(9吨)等回收至专用垃圾箱,通过船舶运回陆地处理。 | ||
| 生态影响 | 有环保措施: 1.施工期:施工期油层段钻井液、油层段钻屑运回陆地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生产垃圾均运回陆地处理;生活污水经船舶上的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排海,船舶含油污水按要求排污设备实施铅封管理,产生的船舶含油污水运至陆地交有相关资质单位接收并进行处理/处置。严格控制非油层段钻屑和非油层段钻井液的排放速率;加强海洋环境现场监测。运营期:生产水经处理达标后全部回注地层,不外排。 | ||
| 承诺:**** 刘小刚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刘小刚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9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