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东25号自编21栋112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24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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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标的基本信息
交易编号 **** 标的所在地区 **省**市**区冲口街道
标的名称 出租**市**区芳村大道东25号自编21栋112
标的类别 房产 - 出租用途 仓储 ()
特色 繁华商圈,交通便利,创业首选,小区管理,停车场/位,综合体
标的价格
挂牌价格 4,760.00元/月/总面积
价格说明 第二年起每年在上一年度基础上递增3%;租金不包含管理费,管理费以****公司标准收取
标的面积(总面积) 280 平方米
标的面积描述 以实地现场面积为准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 2028-12-31
免租期限
标的权证信息
权证名称 房地产权证
权证编号
权证所列示的面积 平方米
权证列示规划用途
产权人(业主姓名) ****集团****公司****总厂
是否查封
是否抵押
是否共有
产权情况说明
标的使用情况
标的使用情况 占用 (原租赁合同期限:2026-12-31)

披露信息
挂牌公告期 10工作日
延牌规则 如征集到的符合条件(报名登记通过)的意向方不足(1)家,信息发布终结。
交易条件
交易条件

1、如只征得一位意向方,按挂牌价协议成交。


2、如征得一位以上意向方,将以组织竞价的方式,以最终竞价最高者确定为承租人。

重大事项披露内容
重大事项披露内容

一、委托方按交易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现有质量、消防状况、房屋结构、交付使用时依附于交易标的的装修装饰状况)和指定用途出租/使用,不包括交易标的内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和物品。


二、对该物业场地交接的特别告知


1.合同签约有效期为3年,起租日期拟为2026年1月1日。


2.该地****政府收储或工改工整备地块,存在随时启动收回物业进行改造的风险;在租赁期时间内接到上级要求改造的通知时,自出租方发出收回物业通知后的2个月内必须收回场地,承租方须无条件配合。签约合****政府收储,项目启动则本合同终止,承租方不可追究出租方任何补偿;****政府补偿、补贴归出租方所有。


3.承租方根据租赁物业的实际用途,根据政府的要求自行办理该物业合法使用的全套手续;根据租赁场地实际安全使用标准完成申报,需承担消防、治安安全、计划生育、卫生、环保等全部责任;物业的水、电费由承租方承担,每月按实际抄表用量乘以单价即为当月水、电费总价,基础电费为0.80元/度(含税价),物业管理费为0.40元/度(含税价);水费为4.86元/吨(含税价、含污水处理费),用水服务费为1.84元/吨(含税价),按实际使用数量计算,当月支付。如**市相关部门对水、电单价做调整,双方同意就该结算单价重新协商。


三、如物业为占用状态,承租方须自行与物业原承租方办妥按现状交接的手续,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一个月内仍无法与物业原承租方办理交接手续,出租方有权解除承租方资格,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我司向实际使用方收取场地占用费,金额等同中标价格。


四、承租方在租赁届满后承租物业内的全部设备设施无偿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新增加的可移动设备在租赁届满当天已搬离的除外)。


五、本次出租标的经过合并重组,现实际产权人为****,但因管理安排未进行产权变更登记,实际产权人对物业的权属有效性负责。租赁合同签署主体为****。承租方不得以此为由主张解除租赁合同或向产权人主张任何权利,也不得以此为由拒付租金及其它费用。


六、合同履行保证金按首年月租金的3倍(取整至千元)收取。


七、同等条件下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



保证金设置与处置事项
交易保证金 不收取交易保证金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
保证金交纳方式
意向方资格条件
是否允许联合体登记
是否允许意向方线上报名
报名登记方式 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国内有合法的固定经营场所或住所,最近三年没有不良信用记录,有合法的身份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或其他批准文件,有按时缴交租赁费用的能力。遵守政府有关消防、治安、计划生育、卫生、环保等规定,对承租物业承担消防、治安安全、计划生育、卫生、环保的全部责任。
序号 资格条件
意向方承诺

联系人信息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9128

公开附件材料
公开附件材料

特别声明

1、该项目信息由国有企业(出租方)对项目信息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出租方承诺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交易所对出租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该项目若使用交易保证金网上支付功能的,出租方承诺独立对交易保证金处置承担法律责任,****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意向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按信息公告或出租方规定由出租方办理退回。
3、意向方若对出租方自挂牌项目的交易流程或交易保证金处置方式有异议的,可向出租方或其主管部门进行申诉。或拨打****业务投诉电话020-****0855,通过我司将申诉事项转出租方处理。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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