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2028年基建项目
(含零星基建)咨询**服务单位采购招标补疑
各投标人:
一、原招标说明P3:投标文件编制及要求:
1、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印签,否则无效)与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投标报价单(格式见附件);
4、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拟派驻造价专业人员相关资质证书;投标人拟委任投标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造价工程师证书(土建专业);自2025年9月至今2026年2月的社保缴费单据(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见附件)
6、投标人业绩:(见详细评审表及格式附件)
7、近三年建设主管部门对企业颁发的省级(及以上)优秀建筑业企业(工程造价咨询类)和信用评价情况,须提供颁发单位的文件或官网文件截图或相关证书扫描件。
8、服务承诺书。
9、单位简介、业绩的汇报PPT(汇报时间严格控制在8分钟以内)。
修改为:
1、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印签,否则无效)与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投标报价单(格式见附件);
4、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拟派驻造价专业人员相关资质证书;投标人拟委任投标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造价工程师证书(土建专业);自2025年9月至今2026年2月的社保缴费单据(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见附件)
6、投标人业绩:(见详细评审表及格式附件)
7、服务承诺书。
8、单位简介、业绩的汇报PPT(汇报时间严格控制在8分钟以内)。
二、原招标说明P6:“三、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3、详细评审:”
删除:1、自 2023年1月1日以来(以颁发时间为准),投标人获得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省级(及以上)优秀建筑业企业(工程造价咨询类):获得的,得4分。
修改为:1、自 2023年1月1日以来(以颁发时间为准),投标人获得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省级(及以上)优秀建筑业企业(工程造价咨询类或招标代理类):获得的,得4分。
三、原招标说明P3-4:“三、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资格审查表”:
删除:不良信用记录是指:(1****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3****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5****政府****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存在《****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
修改为: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四、原招标说明P4、P6:“三、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关于投标人业绩一
删除: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以招标公告发出时间为准),从事招标代理工程项目业绩,单个项目工程中标价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项目;
须提供:(1)业绩合同扫描件(提供框架合同的需同时提供经甲方开具的单项任务认定材料);(2)该业绩对应的招标公告网站截图。(3)加盖合同甲方(或委托方)公章和审计单位公章的最高投标限价(控制价)封面(扉页)扫描件。
修改为: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以招标公告发出时间为准),从事招标代理工程项目业绩,单个项目工程中标价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建设工程项目;
须提供:(1)业绩合同扫描件(提供框架合同的需同时提供经甲方开具的单项任务认定材料);(2)该业绩对应的招标公告网站截图。(3)中标通知书或该业绩对应的中标结果公示网站截图。
五、原招标说明P4-5、P7:“三、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关于投标人业绩二
删除: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以招标公告发出时间为准),单个项目工程控制价(标底价)编制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项目;
须提供:(1)业绩合同扫描件(提供框架合同的需同时提供经甲方开具的单项任务认定材料);(2)该业绩对应的招标公告网站截图。(3)加盖合同甲方(或委托方)公章和审计单位公章的最高投标限价(控制价)封面(扉页)扫描件。
修改为: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以招标公告发出时间为准),单个项目工程控制价(标底价)编制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建设工程项目;
须提供:(1)业绩合同扫描件(提供框架合同的需同时提供经甲方开具的单项任务认定材料);(2)该业绩对应的招标公告网站截图。(3)加盖合同甲方(或委托方)公章和审计单位(合同乙方造价咨询单位)公章的最高投标限价(控制价)封面(扉页)扫描件;
六、原招标说明P5、P7:“三、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关于投标人业绩三
删除: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以结算审核成果文件时间为准),从事工程结算审核工程项目业绩,单个项目结算审核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项目。
修改为: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以结算审核成果文件时间为准),从事工程结算审核工程项目业绩,单个项目结算审核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建设工程项目。
七、原招标说明P4-5:“三、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关于投标人业绩:
删除:资格审查指标“业绩一不少于1个”、“业绩二不少于一个”、“业绩三不少于一个”。
修改为:业绩一、业绩二、业绩三至少须满足两项业绩。
八、原招标说明P8:“三、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关于投标负责人
删除:2、该投标负责人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从事工程结算审核工程项目业绩,单个项目结算审核金额不低于400万元的公共建筑项目。每个业绩得2分,最高6分。
须提供:(1)业绩合同扫描件;(2)与该业绩对应的项目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证明材料(如合同甲方开具的履约证明或工程结算定案表)。注:工程结算定案表中须同时合同甲方、投标人、施工方盖章。
修改为:2、该投标负责人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从事工程结算审核工程项目业绩,单个项目结算审核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建设工程项目,或从事单个项目工程控制价(标底价)编制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建设工程项目。每个业绩得2分,最高6分。
须提供:(1)业绩合同扫描件;(2)单个项目结算审核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建设工程项目提供:与该业绩对应的项目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证明材料(如合同甲方开具的履约证明或工程结算定案表)。注:工程结算定案表中须同时合同甲方、投标人、施工方盖章;单个项目工程控制价(标底价)编制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建设工程项目提供:与该业绩对应的加盖合同甲方(或委托方)公章和审计单位公章的最高投标限价(控制价)封面(扉页)扫描件。
原招标公告中:“投标、开标时间:2026年3月27日”。标书代写
修改为:投标、开标时间:2026年3月30日。标书代写
注:原招标公告、招标说明中其他事项不变,按原内容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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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中心与基础设施处、****审计处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