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金额:¥32000 元 采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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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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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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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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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场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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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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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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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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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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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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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放射诊疗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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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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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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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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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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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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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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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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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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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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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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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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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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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计划编号:
计划名称:
服务周期: 40天 天
报价方式: 价格
评选方式: 价格最低
采购成本价: ¥0
服务地址:
询价通知书: 询价通知书
联系人: 封帅
座机电话: 0901-****601
报名开始时间: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3-30 00:00:00
发布时间: 2026-03-24 22:12:07
采购编号: ****
采购单位: ****
供应商数量: 报名供应商不足二家流标。
是否需要上传响应文件: 是标书代写
供应商资格: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需求:无。
三、特定的资格要求:(1)持有有效期内《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格证书》(乙级及以上资质);
(2)持有有效期内《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或中国****委员会认可实验室证书(CNAS),其证书附表应包含WS76-2020、GBZ130-2020等标准要求及技术规范;出具的《设备性能质量控制验收检测报告》、《工作场所辐射防护验收检测》需加盖CMA或CNAS章;
(3)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的要求:辐射安全关键岗位应当由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担任。本项目技术负责任人需持有注册核安全工程师证,并提供近半年社保缴纳证明;
(4)评价、检测人员资质要求:本项目评价、检测技术人员不少于3人,且需持有国家级、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办法的《放射卫生检测与评价培训合格证书》,提供检测人员社保缴纳证明;
(5)检测设备要求:投入本项目的检测设备需持有有效的检定/校准证书;
(6)疆外技术服务机构需提供在在疆营业****公司营业执照,提供在疆工作人员社保缴纳证明;
(7)为保证评价工作的顺利开展,投标单位需前往各团场开展现场勘察工作,上传双方盖章的勘察证明和现场勘察照片。
异议处理项: 如有异议请电话咨询采购人,采购流程问题请咨询平台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