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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第682号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审批决定等要求,现将****2t合金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情况予以公示。
项目名称:****2t合金炉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市**区龙塘镇华强工业区内(东经113°3'19.260",北纬23°34'54.374")
公示时间:2022年3月24日-2026年4月22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李辉明
联系电话:139****98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