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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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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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雁荡镇溪南路57号店面、仓库、宿舍整体三年租赁权
项目编号:****
挂牌价格
| 20.00 万元/年 |
出租面积
| 雁荡镇溪南路57号店面(1号)及仓库、宿舍面积共219平方米,其中店面(1号)167平方米,仓库25平方米,宿舍27平方米。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6-03-25 |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 2026-04-08 |
出租标的地址
| **市雁荡镇溪南路57号 |
交易机构
| 项目咨询请联系 章女士、金女士|联系电话:153****3832、0577-****2071 |
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7)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交易中心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 标的状态 |
空置 |
| 其他权利情况 |
无 |
| 其他披露事项 |
1、权证相关信息:持有乐政国用(2006)第16-45号、乐房权证大荆镇字第00066号。 2、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按现状交付。 3、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 4、是否设立居住权:否 。 5、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对该房屋交付,对该房屋拥有合法的租赁经营权,声明其在签署本合同前已经现场视察过该房屋,对该房屋的结构、位置、周边环境及其现有设施设备已经充分了解并愿意承租该房屋。 6、竞价方式:实行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人。(注:该项目采用结果行权。结果行权具体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非优先权人竞价阶段,产生非优先权人竞价阶段最高报价;第二阶段为非优先权人竞价阶段最高报价人追加报价,用时600秒(该阶段最高报价人未加价报价的,则600秒后进入下一阶段),产生最终报价;第三阶段为优先权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用时至多3600秒。特殊情形:如非优先权人竞买方在第一阶段均未产生报价的,则第二阶段自然消灭,直接进入第三阶段,该情形下的第三阶段用时至多3600秒。优先权人在第三阶段须行使优先权报价后方可成交,如优先权人未在第三阶段行使优先权报价视为优先权人放弃竞买。) |
| 交易条件 |
租金挂牌价 |
20.00 万元/年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租金挂牌价备注 |
首年租金挂牌价20万元,年租金无递增。 |
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
不放弃 |
| 租金支付要求 |
每年租金相同,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首年租金、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从第二年起,每年租金应于上一年租期到期前30日支付给出租方。 |
出租用途 |
承租方须按照规划****药店经营使用,合法经营不得经营重污染、重噪音、危险品等相关行业。不得将标的物用于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承租方自行办理工商、消防等经营事务涉及的相关审批手续,并自行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如依法需由出租方提供有关资料办理的,出租方协助提供。出租方对承租方能否获得相关部门的审批不作任何承诺或保证,一切手续由承租方自行办理。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履约保证金:10万元。若承租方提前终止合同,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租赁合同解除或终止时,承租方须办理结清各项费用和腾空房产,及时注销或变更营业地址注册地址和水电户名等手续,并经出租方查验房屋各项设施完整无损及确认手续办结后,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2、租金不含房屋租赁的相关税、费,租赁期内发生涉及租赁的税、费由 双方按法律规定各自承担。其它费用:租赁房产水、电等报装及相关费用 *交易条件由承租方自行解决;租赁期间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以及租赁房产(含附属配套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修缮等相关费用,须承租方自行负责,出租方不承担相应的责任。 3、意向承租方报名参加竞价之前,须查询和实地踏勘了解标的物的现状情况、权证情况、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相关审批文件资料以及周边环境等,就标的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和使用风险已作充分了解和预见。承租方须对营业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承租方参与竞租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营业开设审批(包括土地规划用途和既有结构、设计等因素在内),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承租方承诺独立承担,出租方不对无法履行、投入成本、装修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4、招租标的物交付,以移交时的租赁房产现场现状为准(即原承租方腾空后,移交使用时的租赁房产现场现状),就标的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漏水、墙地面开裂、门窗损坏、设备设施损坏缺失等)和使用风险,须承租方自行修缮、弥补,承担;相关风险承租方参与竞价时请做充分考虑,并保证不会以此为由向出租方提出任何主张。 5、租赁期间,承租人如需在场地内增设集简易棚、临时建筑等设施及开展经营事务的,其涉及的相关审批手续由承租人自行负责办理,并报出租人备案。临时建筑质量安全、环境卫生、治安维护等管理责任概由承租人承担。承租人不得以场地使用功能、附属配套设施设备不全、相关资料不齐等原因致使相关手续审批受阻或审批无法通过造成损失为由,向出租人提出任何要求或索赔。 6、出租标的物目前处于使用中,如非原承租方竞得,承租方应理解出租方在清退原承租方工作方面的复杂性与不可控性,出租方给予原承租方一个月的腾空期(从项目挂牌交易成交之日开始计算),如因标的物腾空原因造成实际租赁期变动,则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以重新明确租赁期限(以实际移交为准),租赁起始时间以实际移交之日起次日开始计算。如在项目成交届满之日起超过三个月,原承租方未退场导致出租方不能交付标的物时,双方可保留本次交易直至出租方交付标的物,承租方也可提出解除《租赁合同》,出租方所收款项全部无息退回,除此之外,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承租方****交易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服务费。 7、租赁用途: ****药店经营使用(须自行承担标的物涉及的有关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审批风险和责任);承租方须按照规划设计用途,合法经营,不得将标的物用于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承租方自行办理工商、消防等经营事务涉及的相关审批手续,并自行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如依法需由出租方提供有关资料办理的,出租方协助提供。出租方对承租方能否获得相关部门的审批不作任何承诺或保证,一切手续由承租方自行办理。 8、为保证公开招租市场的公平、公正,维护各意向承租方合法权益。各意向承租方在参加租赁资产招标、拍卖过程中,不得以承租权为要挟,向其他意向承租方索取或支付非法利益或报酬。如发现上述行为,我司将取消本次招标、拍卖活动,招标、拍卖结果将不予以认定,****机关立案查处;查证属实的,违法意向承租方竞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因此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仅限于招标、拍卖费用、延期招租租金损失等)将保留追诉权利。 9、承租方与出租方应在项目成交之后7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如自项目成交后第30个自然日内双方仍未签订租赁合同的,项目自动终结,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 10、承租方竞得后不得变更签约人,租赁期间内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将标的对外转让、转租、出借或以联营、承包等其他形式变相转租。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不得改变房屋结构、不得影响房屋安全,使用该房屋时需保持原结构不变。 11、房屋租赁合同中除承租方相关信息及“租金价格”、“租期起止时间”条款等手填条款外,其他条款均已确定而不得修改。 12、在同等价格下,原承租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13、场地租赁合同中除承租方相关信息及“租金价格”、“租期起止时间”条款等手填条款外,其他条款均已确定而不得修改。 |
| 租期 |
3年 |
| 有无免租期 |
无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竞买人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竞买人须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保证金事项 |
交纳金额(万元) |
10.00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意向方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完成支付为准)。 |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标书代写 |
| 交纳方式 |
电汇;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
| 保证金扣除条款 |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联合产权在项目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
| 披露信息 |
信息披露期 |
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信息披露终结。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0个周期,已**0个工作日 |
| 遴选方式 |
动态报价 |
|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
1、公告挂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承租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标书代写 |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章女士、金女士 |
电话 |
153****3832、0577-****2071 |
| 传真 |
|
邮箱 |
|
| 地址 |
**省**市鹿**海事路17号七楼 |
网址 |
https://www.****.com/WZPT/ |
| **机构 |
名称 |
**** |
联系地址 |
**市**区新世纪商务大厦A-2109 |
| 联系人 |
章女士 |
固定电话 |
153****3832 |
| 手机 |
153****3832 |
附件(7)
房屋租赁合同(样本).docx下载预览
授权委托书.docx下载预览
特别事项约定.docx下载预览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下载预览
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docx下载预览
关于意向方资格条件需上传的材料.doc下载预览
实地勘察确认函.docx下载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