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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县扯****物流中心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公司
建设地点:**自治区**市**县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自治区**市**县扯休乡陈村,属**建设类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门岗、综合业务用房、饲草仓库、两座成品仓库、旱厕及两座水井房等建筑设施;配套建设透视围墙、停车位、排水沟、厂区道路、橡胶减速带及绿化工程。项目总占地面积2.06公顷,均为永久占地。土石方挖填总量各1.57万立方米,实现内部平衡无弃方。施工期落实土地整治、防雨布苫盖、临时截排水沟、沉沙池、彩条旗围界及播撒草籽等措施,执行青藏高原区一级防治标准,旨在完善当地饲草料存储物流体系并有效防治水土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