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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自治区国有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及《****政府关于有偿收回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乌政函【2026】69号)文件内容,有偿收回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位于**陶勒盖镇****开发区),宗地面积14676平方米,收回面积4296.6平方米,宗地用途为工业用地,由于存在重叠部分地块,导致无法实施部分项目,现收回重叠部分块地,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乌政国用2005第602-112号,,补偿单地为94/平方米,补偿金额共计40.38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