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学院项目调整事宜予以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
**市**区****侧、**南路东侧。
二、调整理由
****大学建设,落实学院“十四五”发展规划,****大学建设的需要,**学院根据自身规划建设的实际使用情况,申请对该项目规划总平图等内容进行调整。
三、主要调整内容(具体调整详见公示图)
(一)建筑及布局的调整
拟增建14#学生宿舍楼。
(二)指标调整
1.总建筑面积由674772.37㎡调整为696281.99㎡;计容面积由619829.08㎡调整为639253.33㎡;地下室建筑面积由53822.63㎡调整为54134.45㎡,其余指标变化详见公示图。
2. 容积率由0.82调整为0.85,建筑密度由15.63%调整为15.9%,绿地率由35.02%调整为35.05%,机动车位由1626个调整为1706个,非机动车位为6777个不变。
综上所述,上述楼栋调整后仍满足规划设计条件及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具体详见附图(公示方案为设计草案,最终以规划审批主管部门审批为准)。
四、公示地点
****学院项目现场。
(二)**市城市规划展示馆公示栏(**市凤岭南路3号)。
(三)****网站(http://zrzyj.****.cn)。
(四)********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nnwxxq.****.cn)。
同时,将从2026年3月24日起(共三个工作日)在****网站、********管理委员会网站、今日头条(****官方账号)上刊登相关公示的公告信息的查询方式。
规划调整涉及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2026年3月25日至4月2日)内将书面意见(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和通讯方式)反映至********分局(联系电话:0771-****758,邮寄地址:**市**区云英路8号五象总部大厦A座3920室)。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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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