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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关于中心**棚户区改造范围外及乡镇集镇范围内国有建设用地上D级危房拆建审批工作规程的批复》(金府复〔2023〕87号)文件精神,我局对以下群众个人建房(拆建)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查,现将拟批建规模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若申请人申请建房(拆建)一事影响您的合法利益,或申请人申请事项存在欺瞒行为,您可以在公示之日起7天内向我局反映。同时,请您对反映事项的真实性负责。电话:0857-****458
******及乡镇集镇个人建房、危房拆建批前情况登记表
时间:2026年3月24日
| 编号 | 姓名 | 房屋地址 | 建筑性质 | 原有房屋情况 | 审批结果 | 拟批建房屋情况 | 备注 | |||||||
| 结构类型 | 层数 | 土地使用证面积 (㎡) | 建筑占地面积 (㎡) | 总建筑面积 (㎡) | 结构类型 | 层数 | 建筑占地面积 (㎡) | 总建筑面积 (㎡) | ||||||
| 1 | 黄吉云 | 金****社区沙溪组11号 | 拆建 | 砖混 | 2 | 104.57 | 67.86 | 135.72 | 原基原面积拆建。 | 砖混 框架 | 局部2 | 不大于67.86 | 不大于135.72 | 无出屋面楼梯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