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市**县彭措林乡萨卓村(萨自然村)2025年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公司
建设地点:**自治区**市**县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自治区**市**县彭措林乡境内,属**建设类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取水口1座,**引水渠共计3条总长1087.70米(其中1#引水渠265.90米、2#引水渠757.70米、3#引水渠64.10米),配套建设检修井37座。项目总占地面积0.54公顷,其中永久占地0.26公顷,临时占地0.28公顷。土石方挖填总量0.91万立方米,其中挖方0.52万立方米,填方0.39万立方米,余方0.13万立方米就地利用或回填,无借方且不设弃渣场。施工期落实表土剥离回覆、土地整治、撒播草籽、密目网苫盖、临时排水沟及沉砂池等措施,执行青藏高原区一级防治标准,旨在改善当地农田灌溉条件并有效防治水土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