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至**高速公路**段110kV石塘线等线路部分塔段迁改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03月24日至2026年03月3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市**区体育北路15号****服务中心****中心窗口,邮编:524022
联系电话:0759-****120
传 真:0759-****65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至**高速公路**段110kV 石塘线等线路部分塔段迁改工程 |
| 建设地点 | ******市石岭镇 |
| 建设单位 | **** |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位于**市石岭镇,主要建设内容为110kV石塘线、110kV长板线和110kV石板线3条输电线路迁改,工程内容包括:(一)拆除110kV石塘线#30-#34段架空线路,线路路径长约1.1千米,拆除5基水泥杆,**双回路挂单边110kV线路路径长约1.5千米,沿**线行**杆塔共7基;(二)拆除长板线、石板线B1-B2段架空线路路径长2×0.3千米,拆除1基耐张塔,**同塔双回架空线路,线路路径长2×0.305千米,沿**线行**杆塔共2基。工程总投资1052.1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5.5万元。 |
| 环评机构 | ******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组织安排施工和规划施工场地,做好临时堆土的围护拦挡,尽量避免雨天开挖作业;基础施工及建筑土方作业采取喷雾、喷淋或者洒水等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水经隔油池和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沉淀池泥浆及时固化,用于基坑回填;施工人员租住当地民房,生活污水依托当地污水处理系统处理;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进行施工,同时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其他施工垃圾按有关规定妥善处理。通过以上措施,控制施工废水、扬尘、噪声和固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落实防护生态破坏措施,合理堆放废石、弃渣,施工结束后及时整治复绿。 |
| 公众参与情况 | 自该环评项目受理至今,我局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