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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相关规定,为让公众充分了解本项目,接受项目周边公众的监督,现就[****建设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有关信息予以第一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
由于公司规划等原因,公司现阶段注塑成型工序的生产设备暂未建设,因此申请分期验收。
本期验收范围为:****建设项目(一期)(以下简称“项目”)及配套防治设施,项目年生产塑胶喷涂配件40900万个。项目拥有员工30人,****园区内食宿;年工作300天,每班8小时,每天1班。
2)项目在喷漆、烘烤、清洁、除尘工序过程会产生非甲烷总烃、总VOCs、臭气浓度、颗粒物,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1套“气旋塔+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设施处理后,由1根35m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
3)项目在喷漆、烘烤、清洁、除尘工序过程会产生非甲烷总烃、总VOCs、臭气浓度、颗粒物,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1套“气旋塔+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设施处理后,由1根35m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
公众可通过来函、来电、传真、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我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