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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办发【2013】03号)的要求,受建设单位委托,****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从即日起,对********实验室项目内容进行全本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您可以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形势提供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