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赣粤产业园合****工业园入口安置房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市****公司
建设地点:**省**市**区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省**市**区镜坝镇,属**建设类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住宅、商业、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及托儿用房等,总建筑面积约3.79万平方米,容积率1.80,建筑密度23.23%,规划居住户数206户,配套机动车停车位277个。同步实施地面硬化、消防、给排水、强弱电及园林绿化等小区基础设施,绿地率30%。项目总占地面积2.28公顷,其中永久占地1.43公顷,临时占地0.85公顷。土石方挖填总量4.16万立方米,实现内部平衡无弃方。施工期落实临时排水沟、沉沙池及苫布覆盖等措施,执行南方红壤区一级防治标准,旨在改善居民居住环境并有效防治水土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