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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委员会乡村旅游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公司
建设地点:**省**市**市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省**市**市王寨乡,属**建设类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服务中心(4层)、****中心(2层)、****中心(1层)及其他相关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约7837平方米。同****广场硬化、景观绿化工程及给排水、供电等管线敷设,规划机动车停车位23个,绿地率9.71%。项目总占地面积1.29公顷,均为永久占地。土石方挖填总量1.65万立方米,实现内部平衡无弃方。施工期落实表土剥离回覆、临时排水沟、沉沙池及土工布苫盖等措施,执行北方土石山区一级防治标准,旨在完善乡村旅游服务设施并有效防治水土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