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审批
辽宁-铁岭-开原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2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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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时间:2026-03-2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已审查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的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26年3月20日至2026年3月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0703

传真:024-****7717

通讯地址:**大街313号

邮编:112300

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

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

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建设项目

****开发区城南中路109号

****

**恒晟****公司

该项目****经济开发区城南中路109号,年生产胶合板1万立方米,占地面积约4422.67平方米,总投资400万元,环保投资26.2万元。

1.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落实该项目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防止施工扬尘、废水、噪声及固体废物造成环境污染。

2.燃生物质导热油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方式并使用低硫量生物质燃料,排放烟气经旋风+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浓度应满足GB13271-2014《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燃煤锅炉标准要求。排气筒高度不得低于35米。

涂胶、冷压、热压工序产生的废气收集引至两级活性炭处理后经引风至不低于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其排放浓度应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非甲烷总烃、甲醛有组织排放的二级标准。

开料、修边工序产生的废气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引风至不低于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其排放浓度应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颗粒物有组织排放的二级标准。

生产时均在封闭的生产车间内进行,确保项目厂界外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甲醛应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浓度应满足GB37822-2019《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表A.1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3.生活污水经防渗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管****处理厂。排放浓度应满足DB21/1627-2008《**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标准要求。

4.首选低噪声设备,并设置基础减振措施。加强设备日常检修和维护,保证各设备正常运转,避免设备故障原因产生较大噪声。确保厂界噪声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

5.废边角料、不合格品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内,****燃料厂。除尘灰、锅炉灰渣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内,****肥厂。废包装物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内,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废布袋由厂家定期更换。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定期清运。

废活性炭、废胶桶、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属危险废物,暂存至危险废物暂存设施内暂存,定期由有资质的部门处置。废导热油由有资质单位定期更换,

6.化学品库、危废贮存点作为重点防渗区进行管理。一般固废暂存间、化粪池均按一般防渗区进行管理。防止土壤及地下水污染。

7.认真落实本次评价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加强风险防范,规范操作规程,最大限度减少风险事故发生的概率,以减轻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认真落实环保设施安全生产工作要求,确保环保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