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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拟建设年产5万吨电子级氢氟酸成品库,取消原规划**的“高纯碳酸锂车间和构筑物氟化锂车间罐组”,调整为在该区域**年产5万吨电子级氢氟酸成品仓库,具体详见总平面图。根据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我局现将予以批**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公示时间为2026年3月19日至2026年3月28日止。公示期限内,利害关系人若有意见,可来信来访或来电向我局反映、发表意见和看法,或在公示期间向我局申请听证;逾期未提出,视为放弃权利。
****办公地点:**省**市**县**路165号,邮编:364200,联系方式:0597-****028,联系人:蓝工,电子邮箱:****@163.com。
附件:拟建年产5万吨电子级氢氟酸成品库设计方案总平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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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