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金新材料(常熟)有限公司年产1800吨熔融氟树脂(PFA)增产扩建项目

审批
江苏-苏州-常熟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2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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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0581MA20JD4C39KANEKO HIDEO(金子秀雄)
陈晓**省**市**市
****新材料产业园海康路28号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年产1800吨熔融氟树脂(PFA)增产扩建项目****
2021版本:044-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C2651-C2651-初级形态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
******市 **新材料产业园海康路28号
经度:120.798611 纬度: 31.820278****区管委会
2023-11-29
常开管审〔2023〕154号****0581MA20JD4C39001P
2024-03-0936000
1600****
****0581MA20JD4C39****
****0581MA20JD4C39****公司,******公司
****0412MA1MCUP56T,****0594MA1MBPL35X2025-01-30
2025-07-19
2026-02-262026-03-25
https://www.****.com/gs/detail/2?id=60226ov4KV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PFA生产辅助设备空气过滤器环评为13台,实际建设15台,增加2台。 2、丙类仓库内的打包机、烘干机暂未建设。 3、废水处理树脂预处理装置中的MBR膜由50m3/h变动为20m3/h。 4、纯水处理设施中取消1台槽。 5、原环评综合废水处理系统MVR蒸发后的废盐进行入分盐装置,离心机甩出较高纯度的硫酸钠作为符合硫酸钠三类合格品标准,待试运行期产生后进行危废鉴别,根据鉴**果确认处理处置方式,在鉴定完成前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杂盐按照危险废物处理。变动后,取消建设分盐装置,MVR蒸发后的废盐直接作为危险废物委外处置。
优化调整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0 0 0 0 0 0
0 11.2383 86.4694 0 0 11.238 11.238
0 0.0296 0.3088 0 0 0.03 0.03
0 0.0086 0.0414 0 0 0.009 0.009
0 0.0679 0.5148 0 0 0.068 0.068
0 0 0 0 0 0 0 /
0 0.02 2.5669 0 0 0.02 0.02 /
0 1.03 9.6228 0 0 1.03 1.03 /
0 0.0263 2.2706 0 0 0.026 0.026 /
0 0.0801 11.9349 0 0 0.08 0.08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废水与处理系统(包括:树脂废水预处理、循环水弃水处理系统、焚烧炉废气吸收废水预处理系统、生活污水处理系统、综合废水处理系统)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1排放限值和**新材料产****公司的接管标准,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3氟树脂标准(6立方米/吨产品) 废水与处理系统(包括:树脂废水预处理、循环水弃水处理系统、焚烧炉废气吸收废水预处理系统、生活污水处理系统、综合废水处理系统) 厂区总排放口pH值、COD、氨氮、总磷、氟化物、悬浮物、总氮、全盐量均达到环评批复的接管要求。BOD5、总有机碳、AOX排放浓度符合排污许可证许可排放浓度。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焚烧炉(一用一备),焚烧炉尾气采用“水吸收+碱吸收+SCR脱硝”处理后尾气通过35米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 从严执行《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中表1、表2和表3的标准以及《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表6的标准;氨参照**省《半导体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47-2020)表3标准 焚烧炉(一用一备),焚烧炉尾气采用“水吸收+碱吸收+SCR脱硝”处理后尾气通过35米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 焚烧炉废气排气筒(DA001)排放的非甲烷总烃、颗粒物的排放浓度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标准限值的要求;SO2、NOx、二噁英的排放浓度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6特别排放限值的要求;HCl、HF的排放浓度达到《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表3排放限值;CO的排放浓度达到《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表1排放限值;氨排放浓度达到《半导体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47-2020)表3标准。
2 碱液喷淋装置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 碱液喷淋装置 盐酸储罐排气筒(DA010)排放的氯化氢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
3 裂解加热炉燃烧废气直接通过2根30米高的排气筒(DA012、DA013)排放。 《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 裂解加热炉燃烧废气直接通过2根30米高的排气筒(DA012、DA013)排放。 1#裂解炉排气筒(DA013)排放的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浓度均达到《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中表5工艺加热炉的排放限值的要求
4 一级碱洗塔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 一级碱洗塔 PFA挤出工段排气筒(DA002)排放的氟化氢、非甲烷总烃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要求
5 PFA生产过程中预热工段产生的废气、冷却工段产生的废气经一级碱吸收后与氟化工段产生的废气一起再经一级碱液洗涤处理后通过45米高的排气筒(DA003)排放。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 PFA生产过程中预热工段产生的废气、冷却工段产生的废气经一级碱吸收后与氟化工段产生的废气一起再经一级碱液洗涤处理后通过45米高的排气筒(DA003)排放。 PFA预热工段等废气排气筒(DA003)排放的氟化氢、非甲烷总烃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要求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隔声减振、门窗隔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 隔声减振、门窗隔声 项目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规范建设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审批手续。规范贮存、妥善处置或综合利用其它各类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置,固体废弃物零排放。 公司固废分类收集、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危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危废贮存场所、转移按照有关规范要求执行。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该项目应对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要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已开展环境治理设施安全风险辨识管控。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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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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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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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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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