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顺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检验监测采购项目(工程质量检测)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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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检验监测采购项目(工程质量检测)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检验监测采购项目(工程质量检测)):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 **省**市**区 **市**区大浪街道佳利路11号凯诚高新园B座1楼(宝利检测) 折扣率:99.1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检验监测采购项目(工程质量检测)):

服务类(****)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1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检验监测采购项目(工程质量检测) 1.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对建设工程涉及结构安全、主要使用功能的检测项目,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以及工程实体质量等进行的检测。包括但不限于材料检测、现场检测、**或改建管道CCTV检测、主体结构检测、桩基检测(含试桩桩基检测)、回填压实度检测、道路工程检测以及该项目相关监测(周边建(构)筑沉降,桩顶(坡顶)位移量测、地面沉降量测等),最终具体检测、监测项目及数量以设计要求及验收要求为准。 建设工程主管部门、监督部门要求的具有质量监控作用的工程质量、建筑材料、现场等的检测监测项目,以及为工程验收提供依据的检测监测项目,服务范围除以上工程检测、试验工作外,还包括: (1)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检测工作的协调,申报检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交工、竣工验收。 (2)在进行检测任务的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咨询单位、建设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 (3)检测数据的有关信息通过连接系统进行传输报送。具体以检测工程量清单为准。 (4)具体对应检测内容以合同签订后,乙方提供的检测工程清单为准,该检测清单需经过监理及质检部门的审核。 2.质量要求 按照《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2022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建设部令第57号公布,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政府规定的要求,完成检测工作。(注:如有新规范,则按新规范执行) (1)现场检测或者检测试样送检时,应当由检测内容提供单位、送检单位等填写委托单。委托单应当由送检人员、见证人员等签字确认。 (2)检测机构接收检测试样时,应当对试样状况、标识、封志等符合性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检测。 (3)检测报告经检测人员、审核人员、检测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签字人等签署,并加盖检测专用章后方可生效。 (4)检测报告中应当包括检测项目代表数量(批次)、检测依据、检测场所地址、检测数据、检测结果、见证人员单位及姓名等相关信息。 (5)检测机构应当建立建设工程过程数据和结果数据、检测影像资料及检测报告记录与留存制度,对检测数据和检测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6)检测机构应当建立档案管理制度。检测合同、委托单、检测数据原始记录、检测报告按照年度统一编号,编号应当连续,不得随意抽撤、涂改。检测机构应当单独建立检测结果不合格项目台账。 (7)检测机构应当建立信息化管理系统,对检测业务受理、检测数据采集、检测信息上传、检测报告出具、检测档案管理等活动进行信息化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全过程可追溯。 (8)检测机构应当保持人员、仪器设备、检测场所、质量保证体系等方面符合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标准,加强检测人员培训,按照有关规定对仪器设备进行定期检定或者校准,确保检测技术能力持续满足所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要求。 (9)实行“三包”:包质量,包服务期,包作业安全。 3.进度要求 服务响应时间:对于采购人提出的问题,检测机构必须在12小时之内进行响应。在接到检测要求后24小时内必须派出服务人员到达检测现场并配合采购人工作。检测机构应根据项目总体进度要求制定项目进度计划表,明确各节点的服务内容。因不可抗拒因素导致项目延缓的,应报采购人备案,并提供相关文件说明。检测机构预计服务期将延时,应提早报告采购人,并提出补救措施。 4.安全要求 检测机构应当在所承接的服务项目中建立健全以项目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实施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健全、管理人员履责、安全行为规范、实体防护到位。 5.人员要求 拟派至少8名人员,其中1名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和检测鉴定培训合格证的项目负责人对本项目进行统筹管理;1名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和检测鉴定培训合格证的技术负责人对本项目进行技术管理;拟派至少6名检测人员的团队成员。检测人员应满足国家相关规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未因违反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受到行政处罚。 6.成果归属: (1)本项目的所有成果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和所有权益归采购人所有。成交供应商不得引用、发表和向第三者提供。 (2)采购人引用成交供应商的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采购人所有,采购人可依法享有就该项技术成果取得的精神权利、经济权利和其他权利。(3)无论发生何种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提前终止或解除),采购人均有权利用成交供应商的阶段性工作成果,并且采购人引用成交供应商的阶段性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采购人所有,采购人可依法享有就该项技术成果取得的精神权利、经济权利和其他权利。 1.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对建设工程涉及结构安全、主要使用功能的检测项目,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以及工程实体质量等进行的检测。包括但不限于材料检测、现场检测、**或改建管道CCTV检测、主体结构检测、桩基检测(含试桩桩基检测)、回填压实度检测、道路工程检测以及该项目相关监测(周边建(构)筑沉降,桩顶(坡顶)位移量测、地面沉降量测等),最终具体检测、监测项目及数量以设计要求及验收要求为准。 建设工程主管部门、监督部门要求的具有质量监控作用的工程质量、建筑材料、现场等的检测监测项目,以及为工程验收提供依据的检测监测项目,服务范围除以上工程检测、试验工作外,还包括: (1)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检测工作的协调,申报检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交工、竣工验收。 (2)在进行检测任务的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咨询单位、建设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 (3)检测数据的有关信息通过连接系统进行传输报送。具体以检测工程量清单为准。 (4)具体对应检测内容以合同签订后,乙方提供的检测工程清单为准,该检测清单需经过监理及质检部门的审核。 2.质量要求 按照《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2022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建设部令第57号公布,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政府规定的要求,完成检测工作。(注:如有新规范,则按新规范执行) (1)现场检测或者检测试样送检时,应当由检测内容提供单位、送检单位等填写委托单。委托单应当由送检人员、见证人员等签字确认。 (2)检测机构接收检测试样时,应当对试样状况、标识、封志等符合性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检测。 (3)检测报告经检测人员、审核人员、检测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签字人等签署,并加盖检测专用章后方可生效。 (4)检测报告中应当包括检测项目代表数量(批次)、检测依据、检测场所地址、检测数据、检测结果、见证人员单位及姓名等相关信息。 (5)检测机构应当建立建设工程过程数据和结果数据、检测影像资料及检测报告记录与留存制度,对检测数据和检测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6)检测机构应当建立档案管理制度。检测合同、委托单、检测数据原始记录、检测报告按照年度统一编号,编号应当连续,不得随意抽撤、涂改。检测机构应当单独建立检测结果不合格项目台账。 (7)检测机构应当建立信息化管理系统,对检测业务受理、检测数据采集、检测信息上传、检测报告出具、检测档案管理等活动进行信息化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全过程可追溯。 (8)检测机构应当保持人员、仪器设备、检测场所、质量保证体系等方面符合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标准,加强检测人员培训,按照有关规定对仪器设备进行定期检定或者校准,确保检测技术能力持续满足所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要求。 (9)实行“三包”:包质量,包服务期,包作业安全。 3.进度要求 服务响应时间:对于采购人提出的问题,检测机构必须在12小时之内进行响应。在接到检测要求后24小时内必须派出服务人员到达检测现场并配合采购人工作。检测机构应根据项目总体进度要求制定项目进度计划表,明确各节点的服务内容。因不可抗拒因素导致项目延缓的,应报采购人备案,并提供相关文件说明。检测机构预计服务期将延时,应提早报告采购人,并提出补救措施。 4.安全要求 检测机构应当在所承接的服务项目中建立健全以项目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实施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健全、管理人员履责、安全行为规范、实体防护到位。 5.人员要求 拟派至少8名人员,其中1名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和检测鉴定培训合格证的项目负责人对本项目进行统筹管理;1名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和检测鉴定培训合格证的技术负责人对本项目进行技术管理;拟派至少6名检测人员的团队成员。检测人员应满足国家相关规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未因违反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受到行政处罚。 6.成果归属: (1)本项目的所有成果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和所有权益归采购人所有。成交供应商不得引用、发表和向第三者提供。 (2)采购人引用成交供应商的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采购人所有,采购人可依法享有就该项技术成果取得的精神权利、经济权利和其他权利。(3)无论发生何种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提前终止或解除),采购人均有权利用成交供应商的阶段性工作成果,并且采购人引用成交供应商的阶段性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采购人所有,采购人可依法享有就该项技术成果取得的精神权利、经济权利和其他权利。 按招标文件要求 按招标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赖荣福(采购人代表)、林冬冬、罗建文、李嘉鹏、周良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委员会颁发的[2002]1980号文《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60%折扣率向中标人收取服务费。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检验监测采购项目(工程质量检测) 1.4338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检验监测采购项目(工程质量检测)):

供应商 资格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 技术得分 商务得分 价格得分 综合得分 得分排名 推荐排名
**** 通过 通过 53.00 30.00 9.49 92.49 1 1
**市**港****公司 通过 通过 44.00 30.00 10.00 84.00 2 2
**市****公司 通过 通过 34.00 27.00 9.45 70.45 3 3
**市****公司 通过 通过 35.00 24.00 9.43 68.43 4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

联系方式:0753-****9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市**区三角地客都大道以北**东汇城D8-2058-01

联系方式:0753-****7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曾工

电 话:0753-****769

****

2026年03月25日


附件(4)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3-25
中标通知
丰顺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检验监测采购项目(工程质量检测)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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