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3月25日我局拟对****金属和塑料制品脱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3月25日—2026年3月26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32-****1984
通信地址:**市**区**西路10号
邮 编:132021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
| ****金属和塑料制品脱漆建设项目 | **市**区**路15号 (****院内) | **** | ******公司 | 一、该企业于2018年12月10****环境保护局出具的《关于**市晟祥环保设备清洗厂年清洗5万只化学品包装物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批号为吉市环建字〔2009〕22号,2018年12月24日通过验收;于2020年3月19****环境局****分局出具的《关于**市晟****公司50万只/年(3万吨/年)废旧包装物清洗、回收、利用处置及8万吨/年危废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批号为吉市(龙)环建字〔2020〕2号,2024年4月7日完成自主验收。本项目位于**市**区**路15号****现有厂区内,利用闲置场地及厂房**一条年处理4.5万m2金属及塑料制品表面脱漆处理生产线。 主体工程:生产车间依托原小包装物清洗车间,占地面积675m2,内设一条年处理4.5万m2金属及塑料制品表面脱漆处理生产线及100m2原辅料存放区、50m2成品区,新增6个带盖脱漆槽,脱漆槽区域设置0.2m高槽体围堰,及配套沥干设备,主要工艺:浸泡脱漆—沥干—冲洗。储运工程:危险废物暂存单元、事故池、冲洗设施、废水收集槽及导流设施、污水处理设施等依托现有,污水处理工艺:沉淀+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三相三维电化学反应器+气浮+水解酸化+生物接触氧化+二沉池);采用环保脱漆剂,进厂无需调配。本项目不新增占地及劳动定员,实行一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年工作300天,不设食宿。本项目生产不用热,车间依托吉化蒸汽供暖。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 | 二、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建设期环境管理。施工期主要为设备安装,施工期生活污水排入**万****公司处理达标后排入松花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清运。使用低噪声施工机械,控制施工期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将项目建设对外界环境影响降至最低。落实施工期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防止环境污染和扰民事件发生。 2.本项目运营期生产废水经厂区现有污水站处理后纳管排入**万****公司处理达标后排入松花江,生活污水纳管排入**万****公司处理达标后排入松花江。加强管理,确保出厂废水满足与**万****公司签订的协议标准,严禁采用渗坑渗井等方式排放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 3.本项目废气主要是浸泡开盖工序、沥干工序、表面刮漆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生产期间车间密闭,脱漆槽密闭浸泡脱漆,上方沥干架旁侧设置侧吸式集气罩,罩体两侧加装挡板,形成半密闭区域,生产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由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密闭运行,污水站新增有机废气依托现有负压收集方式,经污水站配套的活性炭装置吸附处理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加强管理,活性炭定期更换,确保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排放限值二级排放标准;厂内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中无组织排放限值;厂界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4.优先选用低噪音设备,合理布局,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东、西、北侧)、4类(南侧)声环境功能区限值。 5.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处理、处置,做到“减量化、**化、无害化”,防止产生二次污染。本项目运营期废水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漆渣、废脱漆剂、污水站污泥采用专用带盖防腐容器盛装,采取防渗漏措施,与废脱漆剂桶共同暂存于现有危险废物暂存单元,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加强管理,确保危险废物处置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23号),固体废物处置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6.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依托现有厂区分区防渗情况,本项目危废暂存单元、生产车间、污水处理站地面等均采取重点防渗,厂区道路及办公区采取简单防渗。废水输送管线采用优质耐腐蚀材料,并定期巡检。减少物料的跑、冒、滴、漏。 7.严格落实环评报告中的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本项目依托厂区现有三级防控措施及废水管道,一级为废水收集槽(30m3/个,一用一备),二级为厂内600m3事故缓冲池,三级****处理厂事故缓冲池,脱漆剂存储区设置防火堤。及时修订污染事故防范和处理应急预案,提高事故风险防范和污染控制能力。增强员工的环境风险防范意识,定期进行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杜绝发生环境风险事故。 8.企业应按照相关要求落实监测计划。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