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变更连城县闽江九龙江(连城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一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审批
福建-龙岩-连城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2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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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LY06102-1000-2026-00022
备注/文号:连发改审批〔2026〕23号
发布机构:****改革局
公文生成日期:2026-03-20
内容概述: ****改革局关于变更**县闽江
九**(**段)水环境综合治理
工程(一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暨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改革局关于变更**县闽江
九**(**段)水环境综合治理
工程(一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暨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时间:2026-03-25 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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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单位呈报《****关于申请变更**县闽江九**(**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一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及概算的请示》(莲达水务〔2026〕8号)及附件收悉。按照《政府投资条例》等规定,经研究,原则同意变更批复**县闽江九**(**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一期)项目,原连发改审批〔2026〕12号、连发改审批〔2026〕13号依法撤销。现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县闽江九**(**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一期)项目。(项目编码:****)

二、建设地点:**县莲峰镇、林坊镇、北团镇、姑田镇、莒溪镇等,无新增用地。

三、建设单位:****。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调整为:综合整治长度约33.4千米,主要建设内容为**生态护岸23880米、生态沟渠9500米等。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概算11693.42万元,其中**工程费7038.0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928.4万元、预备费547.73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资金及业主自筹。不得违规举债,****政府隐性债务。

六、请严格控制项目总投资和加强资金管理,不得随意增加或减少项目建设内容,提高或降低建设标准。项目概算管理按照《****政府投资项目概算调整管理规定》(闽发改投资〔2009〕1号)执行。严格按批准的概算投资组织施工,不得突破。

请据此批复进一步优化施工图设计,控制建设规模和工程投资,加强项目实施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

附件:**县闽江九**(**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一期)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总表

****改革局

2026年3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