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中心区A-a5-2地块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公司
建设地点:**省**市**市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浙****中心区**街道,属**建设类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4栋高层住宅(2栋23层、2栋17层)及裙房,总建筑面积32452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7250平方米;****广场、景观绿化2677.2平方米、透水铺装307平方米、雨水管网350米及机动车位190个等附属设施。项目总占地面积1.01公顷,其中永久占地0.89公顷,临时占地0.12公顷。工程建设土石方挖填总量4.39万立方米,其中挖方3.45万立方米,填方0.94万立方米,借方0.85万立方米,余方3.37万立方米已外运消纳。施工期落实洗车池、截排水沟、沉沙池及防尘覆盖等措施,执行南方红壤区一级防治标准,旨在改善居民居住条件并有效防治水土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