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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会展路(**路-**路)道路建设工程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公司
建设地点:**省**市**区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省**市**区曹娥街道,北起**路,南至**路,道路全长约311米,规划红线宽24米,属**城市支路。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设施、照明工程及其他附属设施。道路采用双向2车道设计,路面为沥青混凝土结构;排水工程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管网1940米;同步实施人行道透水铺装、56座生态树池绿化、临时排水沟、沉沙池及洗车平台等水土保持措施。项目总占地面积0.77公顷,土石方挖填总量1.54万立方米,其中挖方0.67万立方米,填方0.87万立方米,借方0.74万立方米,余方0.54万立方米综合利用。施工期落实临时防护及排水措施,执行南方红壤区一级防治标准,旨在完善区域路网并有效防治水土流失。